据《青年报》报道,61岁的梅先生参加上海航空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航旅游”)的法国、意大利12日团队游,旅游中遭遇旅游景点减少等情况,旅游还未结束,梅先生又心肌梗塞死亡。事发后,“上航旅游”承认了旅游景点减少等情况,并愿就此赔偿;但就梅先生意外死亡一事,其家属对“上航旅游”给3万元慰问金不满意。
61岁老人出境游心肌梗塞猝死
今年7月2日,梅先生参加由“上航旅游”公司组织的法国、意大利12日团队游。该团共由15人组成,旅游途中发生诸多不如意事情。
梅先生女儿说,7月5日,旅行社团员搭乘TGV火车前往阿维尼翁,在当地换了新地接导游、意大利司机和大巴。当天原计划于13:00集中上车去观赏熏衣草花田,导游在车上讲大约30至40分钟的车程,结果在阿维尼翁到马赛的区间来来回回转了四五个小时仍旧没有找到熏衣草花田,所有游客也已筋疲力尽,时间也晚了,结果直接把团员拉到马赛进驻宾馆,大约已经19:00。
第二天,即7月6日,该团到法国尼斯,约好16:00在酒店大堂集合然后去参观观景台,导游当时说观景台距离酒店只有500米,在未经过团员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取消了往返景点用车,实际上,团员往返路程至少在3公里。团员中有四名七八十岁的游客、三名未成年少年,都只得在烈日下行走,由于疲劳,她父亲没有登上观景台,其他所有游客也因体力不支只登到平台,就未继续攀登。回到宾馆时,已经过了19:30。
7月7日13:00,该团驱车前往米兰,中途在高速休息区吃午餐,15:00时左右休息时,她父亲也随大家去了洗手间。重新上车后,导游坐在第一排,她父亲坐在第三排。车开到米兰市区米兰大教堂景点门口时,司机说这里不能停车,又转了20分钟才在一古堡门前路边停下来让大家下车。
就在这时,同行团员叫她父亲下车,没有反应,一看,她父亲嘴巴张开,嘴唇发紫,表情异常,导游随即叫救护车救援,5分钟后救护车抵达,将她父亲抬下大巴在救护车内施救,几分钟后,又来一辆救护车并伴有2名医生,此时警方也到达现场。40分钟抢救后,医方宣布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初步分析为心肌梗塞猝死,死亡时间约1小时前。
猝死游客家属对善后处理不满意
“我们对旅行社随意取消景点、取消往返景点用车等行为表示不满,对司机和地陪的不熟悉路况表示质疑,由于他们不熟悉路况,在米兰市区多转了20分钟,使我父亲错过了突发心肌梗塞后的最佳抢救时间。”梅女士说。
梅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全家万分震惊,心急如焚。前往“上航旅游”时,对方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全权负责家属在意大利料理后事的司机车辆和翻译人员的配备,但是之后却在Email回信中说自己没有境外办事机构,只能协助联系意大利旅行社,找一个联系人(不是公司职员),不能派出公司代表帮助家属赴米兰解决事情。
“我们向其它旅行社了解到的情况却是,在遇到相似情况下,都会委派代表全权带领家属奔赴出事地点,全程处理完事情。”梅女士说,事发后,她们连订酒店订机票等事情都是自己完成。
而到了意大利后,“上航旅游”方面给她们联系的司机兼联系人报价350欧元/天,专职联系人100欧元/天,并需先付现金但无发票,即使是到机场接机,也要200欧元。而她们自己后来了解到的情况却是,米兰政府规定出租车接机费用为100欧,而华人司机一般为60欧左右,由于米兰市中心有许多限行措施,停车也不方便,打车反而会比较方便。“旅行社到底是在雪中送炭还是雪上加霜,我倒有点搞不清了。”
回国后,梅女士要求“上航旅游”出示司机和地陪的资质,对方有关负责人称在意大利导游不需要资质,“我们查阅意大利法律,导游是需要通过考试并持证上岗的,但他们只给我看了司机和地陪的在职证明。”之后,她提出想看“上航旅游”与意大利地接社的发包合同、“上航旅游”带团领队是否持国际导游证等要求,均未能如愿。
梅女士还指出,在父亲参加的涉外旅游中,虽然家人在父亲猝死后支付了高昂的旅费和处理费用,但因旅行社代买的保险中没有突发意外疾病险,理赔中并没有获赔多少。
“上航旅游”愿意给慰问金3万元
采访中,记者看到梅女士提供的一份《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旅游投诉调解书》上,“上航旅游”对梅先生所在团其他成员所投诉的减少景点、取消车辆等事情作出了“基本认可”的表述。“上航旅游”有关方面负责人吴先生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予认同,并表示愿意就这些投诉情况给予3500元的补偿。
吴先生说,在梅先生意外猝死后,公司高度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善后事宜,包括帮助梅先生家人加急办理护照与签证、为其家人前往意大利事先在意大利预订酒店、机票等事情,之所以没有在上海派人随梅先生家人一同前往意大利,是因为当时没有通意大利语的工作人员,但公司与意大利地接社那边联系好相关人员了。
听到这些说法,梅女士又说,“上航旅游”并没有帮助自己加急办理签证,最终还是按正常程序办的,机票也是他们自己买的。
吴先生同时告诉记者,意大利导游需要资质,与公司合作的意大利导游有资质,公司与意大利地接社也有合作合同,如果梅女士走法律程序,公司能够提供出来。目前,公司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梅先生家人3万元慰问金。对此,梅女士明确表示不满意。
就梅女士所指旅行社代买保险没有突发意外疾病险一事,吴先生解释,公司在与游客签定旅游合同时,已尽到自己义务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并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记者在双方所签合同“协议条款”中,看到了这样一条:“因我社购买的保险为旅行社责任险,故我社建议您再另外购买旅游意外险。”
》律师说法
可进一步调查发病诱因以确定责任
律师认为,如果梅先生意外猝死仅是自身疾病导致死亡的,可以进一步审查自身疾病发生的诱因,如果诱因中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仅是自身疾病导致死亡的,并且自身疾病发生的诱因中也不存在旅行社过错的,但在抢救过程中旅行社存在过错的,亦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另一律师认为,根据《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含急性病死亡)。虽然这一规定已失效,但由此可知,“上航旅游”作为专业机构应当知道包含急性病死亡险的旅游意外保险与不包含急性病死亡险的旅游意外保险之间的区别,其应当有义务向团员释明,由团员选择购买。现由于其未作说明,致使梅先生因未购买急性病死亡险而无法得到保险赔付,“上航旅游”存在过错,应对梅家属的保险损失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