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之注意事项: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日期:2011/9/13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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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之注意事项: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发生交通事故时遇到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律师建议大家谨慎行事,不要轻易选择“私了”的方法处理事故,建议第一时间报交警。
实践中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即事故发生时,当事人(伤者)只是感觉身体某个部位不适,以为仅仅是软组织挫伤而已,于是怕麻烦耽搁时间因此简单对事故进行了“私了”。但是当天晚上或第二天伤情加重,甚至导致死亡,这样的情况屡屡出现,这个时候如果再去找肇事司机赔偿就相当麻烦了。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发生在有行人或骑车人参与的事故中。因为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突发性的,行人和骑车人一无防备,二无防护措施,受伤在所难免。所以,驾驶机动车碰撞了行人、骑车人,即使伤者愿意“私了”,但只要称自己身体哪里伤了或不舒服,建议驾驶员最好放弃“私了”及时报交警,并劝说对方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治疗。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二是,防止事态扩大化;三是,万一遇到心术不正的人“碰瓷”,我们也可以通过报警和医疗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揭露他的“嘴脸”,现实生活中“碰瓷”事件屡屡发生,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和交通事故中真正受伤的朋友在发生事故后建议都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不要为了省事,丧失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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