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成都律师
1. 丧葬费:
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局公布为准)×六个月
2. 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以当地统计局公布为准)×抚养年限
3. 死亡赔偿金
(1)农村居民:
A、年龄x≤60岁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当地统计局公布为准)×20年
B、年龄60岁≤X≤75岁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X)年
C、年龄X≥75岁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城镇居民
A、年龄x≤60岁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当地统计局公布为准)×20年
B、年龄60岁≤X≤75岁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X)年
C、年龄X≥75岁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4.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可参照一般伤害赔偿标准,票据报销,)
5. 精神损害赔偿
6. 如果是医疗一段时间后死亡的,所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同未死亡的赔偿标准。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