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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事故三马路sha手,不按规定让行居首

日期:2012/11/8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你知道吗?相比于工作日,周六的交通事故要少3成;没信号灯的路口,交通事故数量是有信号灯路口的4倍;电动车已成交通事故的常客,24%的立案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的违法原因中,未按规定让行最为突出,比超速还多出1倍以上……
    日前,交管部门发布一组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数据,就今年截至9月1日的1597起立案交通事故进行分析。成都商报记者邀请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相关负责人,对数据进行权威解读。
    (注:本文所指的事故为立案交通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并非所有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数据·车型
    事故24%有“电马儿”
    数据
    截至9月1日的1597起事故中,事故责任者驾驶汽车的有1202起,占75%。事故责任者驾驶摩托车的293起,占总数的18%。事故责任者驾驶非机动车的仅占4%;但在其中,电动自行车发生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总数的83%。另外一项数据显示,在1597起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达382起,占总数24%,造成64人死亡。 
    分析
    交警分析,高达24%的立案交通事故涉及到电动自行车,一方面是因为电动自行车较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超速行驶、闯红灯、侵占或横穿机动车道的情况较为严重。
事故数据·地点
    无信号灯路口事故占8成
    数据
    截至9月1日,全市发生的1597起交通事故中,有319起发生在交叉路口,占总数的20%。在交叉路口的319起事故中,无信号灯路口259件,占81%;有信号灯的路口60件,仅占19%。无信号灯路口的事故中,平均每100起事故死亡16人,而在有信号灯的路口,平均每100起事故死亡13人。
    分析
    交警指出,在无信号灯路口,司机“互不相让”的情况要严重得多。同时,没有信号灯的明确指示,车辆之间“谁该让谁”,不少司机并不清楚。对让行规则的不熟悉,也是一部分事故产生的重要原因。
    截至8月底,全市统计的死亡3人以上事故,多发生在中心城区之外的区(市)县地区,“城区交通管理更严格、规范。而在区(市)县道路上,更多依靠驾驶员自我约束。”
    驾龄在1年内的驾驶人发生事故件数占总数的12%;驾龄在1~3年内的驾驶人占总数的15%;驾龄在3~5年内的驾驶人占总数的10%;驾龄在10年以上的驾驶人占总数的25%。如果平均下来,1年内驾龄的新手事故率明显高于其他驾龄段司机。
    事故数据·天气
    雨天死亡率偏高
    上述1597起事故中,发生在晴天的占45%,阴天占42%,雨天占13%。只有3起事故发生在雾天,所占比例不到总数的0.02%。而从不同天气条件下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统计上看,晴天每100起事故约死亡20.4人,阴天每100起事故死亡25.8人,雨天每100起事故死亡28.5人。
    雨天司机视线受影响更明显,汽车的制动距离也变得更长,从而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的后果也往往更为严重。
    事故数据·时间
    早晚事故高发
    周六最“安全”
    另外,在今年截至9月1日的1597起事故中,发生在周一至周四的事故较多,分别为252起、250起、235起、254起;周五较少,仅204起;周六最少,仅172起,较周一、周二、周四少了80多起,仅为周一的70%,降了3成。周日相对平稳,为230起。
    事故数据·原因
    未按规定让行出事 
    比超速还多1倍
    数据
    因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导致的事故分别占全市立案交通事故总数的89%。在违法司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中,未按规定让行的占19%,超速占7%,无证驾驶占7%,这三者也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三大“罪魁”。截至9月1日,涉及这三项违法的事故,分别导致58人、47人、44人死亡。主要涉及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超速、酒后驾驶、违反交通信号、违法装载、违法超车、违法占道、疲劳驾驶及超载等原因。
    分析
    交警指出,未按规定让行,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转弯不让直行,二是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其间,不打转弯灯就突然变道的情形也尤为突出。在不少交通事故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涉及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尤以横穿马路、侵走机动车道等行为比较多。
    成都商报记者 王圣 余进
    同步播报
    全市交通事故
    同期下降20%
    今年以来,成都交警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上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9月1日,全市今年共发生立案道路交通事故1597起,376人死亡,15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6.8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三项指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0%、18%和30%。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件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4%、4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相关链接【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发生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四步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项目及目的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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