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中土地被征用后,每家村民都分得了数十万元不等的征地补偿款。而村民李天祥反映,因为其将自己80年代kai荒出来的山地租给同村人使用,被居委会认定为“私自买卖土地”,侵吞了自己家的补偿款,加上其他被扣款的村民,总金额达到百万。对此,呈贡区洛阳街道办事处黄土坡社区居委会表示,“侵吞补偿款”一事不存在,他们是将村民“私自买卖土地”所得款项收回居委会,重新分配给全体村民,大部分村民都赚钱了。
那么“村民私自买卖土地”这个说法是否确切?居委会表示这是村委两委开会时认定的,但他们也承认与国家政策和法规有冲突。
村民:总共被侵吞了上百万的补偿款
“光我家就有25万多元被侵吞,加上另外六七家,至少有上百万的补偿款被居委会侵吞了。”洛阳街道办事处黄土坡社区居委会一组的村民李天祥说,前几年政府部门征用村中土地,按规定每个村民可以分到11万多元的补偿款,他家可以分到55万多元。但居委会却将他家的补偿款给扣完了,还告知他家倒差居委会6万多元。
李天祥说,居委会说他“私自买卖土地”,光这一笔就扣除了他家近25.7万元的补偿款。“但这块5.3亩的土地是我80年代kai荒出来的山地。”李天祥说,2007年,他就把这块土地租给村子里的一个村民使用,40年的租期只收取了18万元的租金。而去年在分配补偿款时,居委会却说他属于“私自买卖土地”,要求他每亩土地赔偿5万元,5亩多土地就要赔偿25.7万元。在遭到他的拒绝后,居委会就从补偿款里面扣除了这笔费用。加上其他地方的扣款,他家应该得到的55万多元的补偿款全部扣完了。
还有村民称,除了李天祥,整个村小组里面被扣款的村民还有五六家,少的有一两万元,多的数十万元,还有达到60多万元的,其理由大多数都是“私自买卖土地”。他们还表示,居委会连一个发票和收据都没有开过。
居委会:没有私吞补偿款 是重新分配
“侵吞村民的补偿款绝对不存在,那是违法行为!”呈贡区洛阳街道办事处黄土坡社区居委会的文书龚某对此事进行了否认。他表示,居委会是将村民私自买卖土地所得款项收回,进行重新分配给全体村民。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村民都是赚钱,只有李天祥亏损了,所以其意见很大。
龚某说,居委会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标准为:除了10%的补偿款作为居委会提留款外,90%的补偿款分配给村民。从1988年到2009年,居委会所得到的各项征地补偿款大约有1.2亿元,平均每个村民可以分到11万多元。当时70%的村民都签字同意,村委两委会议也是表决同意的。
由于很多村民将集体的土地出租,或者出售给另外的人修建房屋等,当时开会讨论时就确定为村民在“私自买卖土地”,对私自出租或者出售的土地,按照每亩处罚5万元的价格计算收费,这笔费用在村民分钱时从补偿款里面扣除。比如前几年,有的村民出租一亩土地就3万元,这当然就要亏损;最近两年有的村民出租一亩土地可以达到10万元,这肯定赚钱。“李天祥家被扣掉25.7万元的补偿款,确实亏损多了,但其他村民家就赚了很多钱呢!”
焦点
“私自买卖土地”确切吗?居委会承认站不住脚
针对村民“私自买卖土地”的说法是否确切?呈贡区洛阳街道办事处黄土坡社区居委会的文书龚某表示,这是村委两委开会时认定的,但这个说法与国家的大政策和法规有冲突,一旦打起官司来居委会会输。整个居委会除了李天祥外,“私自买卖土地”的村民有10多户,涉及的款项有100多万元,都是在征地补偿款中扣除。
而黄土坡社区居委会的郭主任表示,这是以前的事情,他不清楚。呈贡区洛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征地补偿的事情,村民必须去找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解释和答复。
律师
居委会说法有问题也没处罚权
律师解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不得上市交易,须取得国家有关机关的规划审批,再进行征收,然后经建设部门审批。荒地原则上属本村,农民开垦了就拥有使用权,卖或者租,都应仅限使用权。如果没有取得该荒地的承包经营权,必须在村委会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转让、出租。
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要经村民大会2/3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同意;买卖本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是本集体经济成员。村民将土地租给同村人修建养殖场是国家法律允许的。居委会所谓村民“私自买卖土地”缺少法律依据。而处罚权也是政府土管部门所有,居委会没有权力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