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执结一起工伤赔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受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公正。
家住诸佛庵镇的农民杨某是霍山某竹业公司的农民工。前几年,在工作中,左手食指和中指不慎被切割掉,依法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8级后,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2012年4月,经裁决该竹业公司应赔付杨某各项损失71500元,但始终未拿到。
近日,霍山县法院执行法官,找到该竹业公司负责人郑某,督促他履行义务。郑某却几度推脱。法官郑重告之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后果,郑某打消抵触情绪,在半个月内就给付了4万元,其余3万余元也在近日全部付清,不到两个月此案就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