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连续多日追踪的“恙虫咬人事件”受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高度关注,事件近日得到圆满解决,逸仙湖公园清洁工黄其仕治疗期间的医疗费33839.74元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承担。
昨天上午,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的相关负责人约见本报记者,详细介绍了本次工伤的理赔过程,据了解,由于黄其仕参加了市社会保险,因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33839.74元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承担。而此前由于申报工伤过程遇到困难,黄其仕先用医保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问题,经过市人社局内部沟通,也已成功解决。
据了解,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1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考虑到黄某家属对工伤事故处理程序的误解,同时被恙虫咬伤不易被发现,恙虫病在治疗前期客观上存在一个确诊的过程,加上人们对恙虫咬伤了解程度不高的特殊情况,市人社局东区分局受理了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工伤认定申请。
随后,东区分局迅速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最终在8月9日将黄其仕的受伤认定为工伤。在处理黄某医疗费用过程中,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召开了协调会,确定报销程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与市中医院沟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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