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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涉及金额达350余万

日期:2012/8/25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2010年12月8日,贵州省金沙县新化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与面包车相撞,致使面包车乘客夏某遭受重伤,后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
  交警现场勘验后认定重型自卸货车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此认定,货车司机与车主及其所挂靠的公司相互推诿赔偿责任。而伤者扬言,一天不处理,拖着残疾也要去上访。事情通过诉诸法律得到了解决,但过程却经历了漫长的270多天。
  交通事故肇事者、受害方、保险业界、亦或是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一场场赔与不赔、赔多赔少的“情、理、法”的博弈中,如何得到一个各方都能欣然接受的结果?一个大大的问号摆在了人们面前。拉直这个问号的,是一个小小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贵州省金沙县2011年9月挂牌成立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专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而设,它使涉及部门的管理或服务职能与公众的利益诉求迅速契合,最终达成一致。
  钱世雄是金沙县司法局局长,也是工作室主任。他认为工作室的成立,不仅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工作效率,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快捷、便民的需求,也有效地减轻了交通事故处理民警长期紧绷的神经负担和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经济负担。
  戴顺华和马本书是工作室的专职调解员,他们至今清楚记得,去年9月30日发生在金沙县城关镇幸福村的那起交通事故。当天下午6时许,家住金沙县城关镇中心村的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撞上停在路边的中型箱式自卸货车,车毁人亡。交警认定:摩托车负主要责任。
  双方当事人就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僵持10天后,来到工作室。中型箱式自卸货车驾驶员对于对方的漫天要价显然不服,这对他来说,简直是飞来横祸。后经过调解员多次向他宣讲法律法规及本着安慰死者家属的出发点,他才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自愿与对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2万余元。
  据统计,工作室成立至今,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45件,涉及当事人106人,主动介入调解2件、当事人依法申请调解43件,调解成功40件、正在调解中的有2件,调解成功案件涉及金额达350余万元,调解成功的40件纠纷当事人已按调解协议全部履行,无一起因调解成功后而起诉到法院,无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的情况发生。
  为此,工作室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不仅划拨专项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还按时足额为调解员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的工资,并以案定补津贴,从50元到300元不等。
  金沙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周勇说到金沙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时,几次表示“现在我们轻松得很”。“轻松”背后的潜台词是:金沙县成立该工作室后,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正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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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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