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印兵的左手被雇主的藏獒咬伤,他向雇主索要3000元工伤赔偿遭拒绝。
园艺工拴藏獒被咬伤
51岁的印兵是大朗镇土地坑村一别墅的园艺工。别墅的主人是一名台商。
印兵说,今年7月11日上午8时许,他带着新来的助手老彭,在别墅的后花园除草,后花园放养着两只大狗,其中一只是藏獒。他说,担心狗伤害到老彭,他就想把它们拴起来。
根据印兵的讲述,他刚准备将狗扣到锁链上,左手手掌就被藏獒咬住,两三分钟之后,藏獒才松口,而他疼得差点晕过去。他立刻通知藏獒的主人陈某,陈某给了500元,叫印兵自己去医院治疗。
印兵说,前后花费约两千元的医药费,陈某都已经支付了。但自从印兵受伤后,陈某对他伤势不闻不问,让他觉得很伤心。
7月19日,印兵提出辞职。虽然藏獒的主人愿意支付一个月的误工费,但印兵觉得,对方应该再支付工伤赔偿,因此额外多索赔3000元,但遭到陈某拒绝。
藏獒主人拒绝额外赔偿
昨天下午,陈某称,他的藏獒很温顺,从来没有咬过人,印兵上班时,就提醒过,不要去惹它。而事发当天,正是因为印兵先去惹它,才会被咬。
陈某说,老彭也能证实这一点。昨日,记者未能联系上老彭。
陈某说,印兵被咬伤后,她给印兵进行包扎,然后印兵说自己一个人可以去医院,所以只给了钱,没有送他去医院,后续的医药费,也支付给了对方。
陈某说:“事发后,我答应赔付印兵20天的误工费和500元伙食费,共计大约2500元。”至于其他费用,陈某拒绝支付。
律师说法
伤者可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律师说,印兵与陈某属于个人雇佣的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区别,因此比较难认定工伤。他说,印兵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这部分的索赔范围包括医药费,误工费和伙食费,如果造成伤残,可提出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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