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上下班途中摔跤受伤,为什么不算工伤呢?工作时患病能算工伤吗?近日,记者到县人力社保局工伤管理科去采访时,听到一些受伤的工友极力辩解,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受伤、生病应该算作工伤。后经工伤科相关负责人解释后,当事人终于释然了,并不是所有“受伤”事件都属于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明明是上下班途中摔跤受伤,为什么不算工伤呢?孝丰镇某企业一位职工感到很奇怪。
前段时间,在孝丰镇某企业上班的罗某,因为单位要求加班,所以他一直忙到晚上八点左右才下班,在骑摩托车下班途中,因避让行人不慎摔倒后受伤,造成自己大腿骨折。企业领导很负责,第二天就向县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科报案。报案后却被告知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明明是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且我骑的也是机动车,怎么会不算工伤呢?”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和罗某都感到很奇怪。
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拿出了《工伤保险条例》解释说,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在修改后的《条例》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一定都能算作工伤,只有劳动者在此类交通事故中负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无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该科室负责人还介绍说,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此类工伤认定申请时,也必须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否则也会因证据不足而被不予受理。
工作时患病能算工伤吗?
“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工作时晕倒了,能算工伤吗?”最近天气炎热,我县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到县人力社保局询问类似情形能否算作工伤。
据了解,《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时患病能被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只有两条:一条是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另一条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地点,突发疾病,经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只有在这两种情形下,劳动者患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县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生中暑、中毒、突然晕倒等无生命危险的疾病,必须经过职业病鉴定机构鉴定为职业病后,方能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凭以因患病为由,未被确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将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受理。
另外,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如需申请职业病诊断,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包括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本县(区),本县所在市和省的任何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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