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4日20时许,梅列辖区徐碧江滨路大榕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与2名行人相撞,行人受重伤,肇事车辆逃逸。梅列交巡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将情况向领导报告。
分局党委与交巡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该起事故,在勘查事故现场后,组织派出所与交巡民警走访周围群众,对肇事车辆进行摸排,开展了一系列侦破工作。经过连夜排查,初步锁定肇事逃逸车辆为福田五星牌蓝色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无牌,并且车辆较新。7月15日,交巡大队长苏少阳副大队长带领民警郑小东到查实肇事逃逸车辆为福田五星牌蓝色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型号为FT200ZH-7、FT200ZH-6B,该车在三明市区近三年共计销售29辆。7月16日,梅列分局召集刑侦大队、各派出所领导及“7.14”交通事故逃逸案有关人员开会研究案情,在全局部署案件侦破工作。7月17日,民警在沙县车行排查时发现,有一名叫池某的客户于今年3月分在该车行购买此型号的车辆,其所购买的车辆至今未上牌,并且池某于7月16日上午驾驶车辆到三明三元区中山公园对面的一家摩托车车行更换左侧倒车镜。
17日晚,根据各小组反馈来的情况分析,池某读有重大嫌疑。7月18日,傍晚,民警找到池某的落脚点及其肇事嫌疑车辆的存放处,经过民警仔细排查比对,发现当时现场遗留的倒车镜与该车辆的损坏处基本吻合,确定池某读的车辆正是肇事车辆,经过民警连夜突审,池某读对其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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