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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小狗被定性肇事逃逸

日期:2012/6/15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最近河南新乡县发生一件稀罕事:4月13日下午,当地一名轿车司机马先生在路上撞到了一条狗,狗叫一声后跑了,看到狗还会跑他以为问题不大,随后就离开了现场。6月6日,新乡县交警大队将马先生的行为定性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撞了一只小狗,就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还要被处罚20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这种处罚合法吗?
接受记者采访时,新乡县交警大队的王大队长说,因为涉嫌肇事逃逸,所以按照规定拟给予相应的处罚。
    “我们的初衷是,狗虽然只是动物,但它毕竟是群众的财产,你撞伤了狗能跑,以后要是撞伤其他稀有动物或者人呢?”王大队长称,当时他们把拟处理意见告知单交给了马先生,问他能否接受。并告诉他如果不能接受,可以提出异议或者行政复议。不过,“目前还没有对他实施处罚。”
    提到这件事,马先生很气愤,“900多元的赔偿我都不能接受,更别说这个处罚结果了,本来小狗跑到路上我们也没有办法控制,也不是成心要撞上它的,我又是正常行驶,又不是撞到了人。我不清楚法律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反正我第一次听说还有交警能这么罚司机。”马先生认为,这种处罚没有必要,更没有依据。如果非要这么罚他,他肯定要申请复议。【相关阅读:哪些情况构成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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