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明明是白纸黑字写好的借条,怎么仅仅时隔两天就变成一张白纸,而借出的30万元也被对方拒不承认。近日,江阴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颜某通过在网上购买的消字笔写借条借款,待字迹消失后,他就开始耍赖不承认打借条这回事了,并将借款挥霍一空。
颜某交代,在网上偶然间发现了一种消字笔,遂打算用消字笔骗取姚某钱财。
2011年11月11日,颜某说能帮姚某向一位欠账人讨要欠款,但需要30万元先用一下。姚某要求颜某写下借款30万元的借条,颜某当场写下借条。仅过了2天,姚某发现借条上的字迹消失了,他立即向颜某讨要借款。
不久后,颜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院审理,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警示:按手印盖章更可靠
办案法官支招,在签订合同或书写借款协议时,最好使用打印稿或将手写签订后的合同或字据进行复印,并要求双方按上手印或盖章。最好找第三方人士在场见证,也可进行录像或者拍照,将初始的合同固定下来,留下电子证据和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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