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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手术即将进行,单位医疗费却迟迟没到位

日期:2012/8/27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张师傅是萧山一家大型钢构公司的员工,因工伤住院但手术因单位的手术费没到位一直“搁浅”。联系单位负责工伤处理的部门主任陈某,关机。单位随后通过对账后发现,陈某擅自挪用单位25万余元的工伤备用金,并挥霍一空。不过,在单位的教育下,他投案自首。
  手术近在眼前,费用迟迟未到
  今年6月份,张师傅工作期间不慎腿部骨折,被紧急送往了医院救治,经过检查,张师傅需要尽快进行手术,单位于是安排了安全生产保障部主任陈某负责他的工伤处理并垫付医疗费。
  然而,就在张师傅快要准备进手术室进行手术时,近5万元的医疗费用迟迟没有到位。张师傅和家属们尝试联系安全生产保障部主任陈某,却发现他的手机关机了。于是,着急的他们立即与公司上级取得了联系,这才发现,用于手术费用的工伤备用金明明已经交给部门主任陈某,怎么可能还没有交付?就当公司再次联系陈某时发现,陈某已联系不上,并有几天没来上班了。
  鉴于手术迫在眉睫,公司又派人先行垫付了手术费用,并设法查找安全生产保障部主任陈某的行踪。公司里几名熟悉陈某的人知道,他平时很喜欢去杭州市区的几家网吧上网玩网络游戏,经过一番查找,公司于6月底的一天在拱墅区的一家网吧内找到了正在上网的陈某。
  人家的救命钱,“安全主任”竟用买游戏装备
  回到公司,分管的厂长找到了陈某,告诉他需要对一下工伤备用金的账,陈某自己一查发现,有25.8万余元的账亏空了,自己也实在无能力归还。经过公司的教育,陈某到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自首。
  今年44岁的陈某是萧山人,从2010年4月起在该钢构公司担任安全生产保障部主任,开始接手单位的工伤事故处理工作。
  陈某说,公司处理工伤事故要求首先向公司打报告申请领取备用金,当有工人出工伤事故时,他要先到医院支付受伤工人的医务开支,之后由陈某将开支的原始发 票交给公司人事部们,由人事部们向保险公司理赔,而陈某本人保留发 票的复印件,当保险公司的理赔完成之后,陈某再根据自己保留的发 票复印件去财务部门冲抵先前领取的备用金。
  2011年6月,陈某刚开始接手单位工伤事故处理工作时,从前任的负责同志手中接手了备用金11万元(现金)及30.33余万元的医疗费用发 票,而在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之间,陈某又分六次共从单位财务处申领工伤备用金20万元。当单位与他对账时,陈某仅能够提供35.53万余元的医疗费用发 票,其实际用于个人挥霍的资金达25.8万余元。
  陈某说,这些钱主要用来请朋友吃饭、唱歌,自己还玩过一段时间的网络游戏,买装备花了很多钱,后来不玩了便把账号也卖掉了。另外,他也偶尔在一些棋牌室和人玩“小九点”和“扭扭”赌博,也输了一些钱,现在已经无力向公司偿还。
  警方提醒:完善财务制度,避免管理漏洞
  据陈某交代,单位对工伤备用金的保管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这些备用金都是由个人保管,钱一般存在他本人的银行卡内,有需要时再去提取。单位也没有规定多少时间要进行对账或者汇总,他自己也并不去区分公款和私款,“反正是先用了再说,一般我都是钱差不多用完了,就去申领一次备用金,现在钱用光了,一对账我才发现有25万余元的亏空。”
  警方提醒:有关公司企业要注意完善自身的财务制度,加强此类备用现金的监管力度,尤其是要对资金的保管方式、对账周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监督执行,以免给不法之徒留有可趁之机,这不仅会对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容易对工人们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目前,涉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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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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