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产业化的链条中,农业保险是重要的一环,可以保障农民们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减少损失。今年夏天,一场几十年不遇的虫灾,令吉林部分地区通过耕地流转成为种粮大户的农民们损失惨重。原本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大多购买了保险,然而此时他们却发现,他们早前买过的保险,却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索赔。遇上这样的事情,或许比遇上天灾更让他们绝望。
没有规范的农业保险市场,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集约化农业生产体系,因为那样的体系,可能累积多年也扛不过一场天灾。
在吉林农安县华家镇华家桥村,唠嗑的村民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论:虫灾是不是天灾?
华家桥村村民贾连城说:“虫灾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而且有的地块打了四次药虫子都没打死,说明虫灾难以抗拒,虫灾是天灾。”
“但人家保险公司不认啊,他们只认风灾、雨灾、雹灾这些自然灾害,虫灾不算在其中,不是天灾。”村民魏宝军一边说一边掰着手指头数着。
这场“虫灾是不是天灾”的争论这些天一直在持续,因为这关乎着村民们能否减小自己的灾情损失。
今年华家桥村村民几乎家家户户都买了“安华公司”的农业保险,每垧地缴纳保费60元。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绝收,每户农民最多可以获得3000元。贾连城说:“这保险连续买了几年了,但现在我们还没收到过赔偿。”
眼下,这场几十年不一遇的虫灾让部分玉米地绝收,遭遇“虫劫”的农民突然想到了年初买的农业保险,于是他们向村委反映,询问虫灾能不能理赔。但是,村委的答复让人沮丧:“不能,因为虫灾不是天灾。”
华家桥村长王树礼向《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证实了这点,他说:虫灾过后农民都在反映这个事,希望能够获得赔偿,村委也向保险公司汇报了情况,“但他们说灾害保险只负责农作物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虫灾可防可治,不在他们的保险范围内。”王树礼也有些疑惑:“虫子打了几遍药,按理说应该也是不可抗拒啊。”但他说,这个问题不是村民反映就能解决,需要政府和保险公司交涉。
买三年保险不见保险单
目前,农业保险遍及吉林省60个市(县、区)。《中国保险报》今年6月报道,吉林省2012年农业保险参保农户为201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3.5%;玉米、水稻、大豆、葵花和花生五大作物参保面积达到280万公顷,占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72%;保费总额达到了8357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182万元,创吉林省农业保险试点以来最高纪录。
作为农业保险领域的著名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即设在吉林长春,2004年经保监会批准,安华成为继上海安信之后中国第二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
吉林省向农村推广农业保险时,各级政府的身影隐现其中。安华保险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他们的保险业务不是农民自己来办理的,而是以村组为单位,办好后交到镇里统一办理保险,如果需要理赔,也是由农民先向村里汇报。
8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吉林省德惠天台镇华家村采访时,当地村民们和村干部就因为保险问题发生争执。由于农民的玉米地遭受虫灾,农民们要保险单,但是村干部拿不出来。
村主任乔金友说,钱是统一交给村里的,村里再交到镇上,他手里也没有保险单。村民乔玉贵说,年初村干部挨家挨户推销农业保险,村民们都交了,但是没有保险单,“如果不是遭虫灾,我们还不会想到保险的事。”
记者问:“连续交三年钱不见保险单,怎么还要交?”乔玉贵说:“买保险说是自愿,但是村干部三天两头 地往家里跑,你不交都没办法,但交了钱就什么都不管了。”
8月20日,乔玉贵和几位村民风尘仆仆地赶到镇里,询问保险单的下落,但得到的答复是:“保险单在电脑里存着,镇领导去长春看农博会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对于村子投的什么保险,村民们大多也搞不清楚,村干部说是人寿保险,但是有村民说是安华保险。
至今没弄清投保公司
农安县华家镇华家桥村的村民则有一个普遍说法,他们投的才是“安华保险”,但安华保险的工作人员明确答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安华保险今年在农安没有农业保险。”
在华家桥村村会计李振中家,记者见到了这份传说中的保险单,李振中指着保险单说:“这就是安华保险,但不知啥时前面多了‘中航’两个字。”
记者看到,这实际上是一张“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保险凭证,并不是“安华保险”,作为村会计,李振中受理了全村的保险单业务,但他也说不清村里保险公司什么时候换了样,但他还是习惯性地说“安华保险”。
李振中说,他们帮人家整这玩意儿,是白干活,“对村民而言,买保险是自愿的,你不买当然也没人抢,但是你得完成多少的任务,保险公司不用出人,完全由村乡两级政府代理。”
李振中说,华家村二社共有300多户,有300户上了保险,基本上覆盖到了。
身为村会计的李振中也给自己的地全部买了保险。李振中家共有37.80亩土地,买保险花了154.8元,保险时间自2012年6月1日起,共117天。一亩地的保险金额是200元,也就是一垧地3000元,保险费率是10%,即每垧地交保险费300元。
这张中航安盟保险凭证详细列出了保险费的详细构成:中央财政占40%,省财政占有25%,县财政占15%,农户占20%。也就是说,300元每垧地的保险费,李振中只要交两成,其他都由国家财政补贴,如果玉米绝收,李振中可以凭借154.8元的保险单获得保险公司7740元的赔付,这看起来是个挺不错的选择。
今年,李振中家两垧多地同样遭到了虫灾,按他的估计损失三四成,不过,他认为赔偿无望,“人家保险公司都有规定了,虫灾不管,损失30%也不管,我们想打官司肯定也打不过人家保险公司。”
中航安盟人员:病虫害不能赔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公司由中航工业集团与法国安盟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于2011年6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主要经营范围涵盖了农业保险、普通商业保险、航空保险、中航工业及其他大企业保险业务等。
2012年,中航安盟吉林分公司已在吉林地区广泛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有报道称,中航安盟保险吉林省分公司今年上半年共承保各类农作物1488万亩,承保农户57.4万户次,总保险金额达287366万元,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8081万元。
8月20日,记者致电中航安盟总部,对方提供了农安县负责人的电话,该孙姓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保险条款写得很明白,虫害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病虫害不能赔,所以粘虫也无法赔。
上述孙姓负责人称:“我们也不希望闹虫灾,公司应该会与政府协调,但协调如何,尚不清楚。作为县公司,我们不是所有问题都能决定。”
8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再次致电中航安盟保险公司,对方提供了吉林分公司的电话。吉林分公司有关人士在听完记者来意后,表示要向“主任”汇报再给答复。不过,截至发稿前,尚未接到对方答复。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条款(2012)》中,第三条“保险责任”确实写到: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人力无法抗拒的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冰冻(霜冻及障碍性低温冷害)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而在第四条“责任免除”中写到:“鼠害、病虫害、草害”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对于部分损失,条款有如此规定:1,损失程度在30%以下(含30%)的,保险人不予赔偿。2,损失程度在30%以上(不含30%)的,按公式: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30%)×对应赔偿系数×受灾面积,条款同时列出了不同程度损失的“系数”。
如果按照保险公司的条款,虫灾确实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内,而且30%损失的农作物亦不在赔偿范围内。
不过,华家桥村民在看过合同后认为:“保险公司设这么复杂的条款,农民根本算不过保险公司。”
安华保险:虫灾不是天灾
在吉林榆树,当地不少农民都选择了吉林当地的保险公司——安华保险。
丰田合作社就是投保人之一,在近期的采访中,该社负责人陈卓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说:“去年榆树市遭风灾,80%的玉米都倒伏了,这些灾情都报上去了,但是保险公司没有反应;今年遭遇虫灾,受损情况又报了,而且市委市政府也来人了,但还是不见保险公司有所反应。”
陈卓说,今年合作社有10垧地遭到了虫灾,大概损失四五成,但是,陈卓说自己现在对理赔已经失去了兴趣,“保险公司的赔偿是玉米全部绝收才会有3000元的赔偿,遭灾的这些地不知能赔多少。”陈卓还提到,因为遭遇风灾、雹灾,当地农民均没有得到赔付,这也让他失去了获赔的信心。
对于今年虫灾是否在安华的保险理赔范围内,记者以农民的身份询问安华保险95540业务,工作人员明确答复称:“村民如果理赔需要逐级上报,但是今年农村遭受的虫灾是不赔的,安华保险在全省的虫灾都不赔,保险条款里写明了对虫灾是免责的。”
见记者追问不休,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要找一位农业险方面的专业人员解释,随后安华保险公司负责人致电记者称:“虫灾确实不在保险范围内,因为保险条款里没有,向农民的宣传单也写明了。”
记者问道:“虫灾是因为天灾造成的,而且是不可抗拒的。”对方则称:“我们是保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暴雨等,而病虫害是可防可治的,虫灾不是天灾。”
据保险公司人员称,现在已有多位农民问过虫灾理赔的问题了。
事实上,最近在网络上关于吉林虫灾能否理赔的话题也此起彼伏。如果严格按保险合同上的规定,虫灾确实可以让保险公司免予理赔,但问题是,在农民们购买保险之前,他们有没有充分了解赔付的范围?下一次遇上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灾害时,他们又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