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澧县男子在长沙遭遇车祸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因肇事车辆方的赔偿资金筹措进展缓慢,造成死者部分家属情绪失控,对芙蓉区交警大队民警进行推搡、拉扯,造成一名民警受伤。目前,当事人黄某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处以治安拘留3日。民警提醒,一旦遇到交通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冷静处理。事故发生后,不能因为受害而提出过分的要求,不能因为受害而做出过激的行为,不能因为受害而放纵让自己变为施害者。
一男子夜横马路被撞身亡
据芙蓉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陈效林介绍,7月13日零时10分许,株洲市芦淞区人袁某羊,驾驶车牌号为湘B7CC88的桑塔纳轿车沿车站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王府花园地段时,与由东往西横穿马路的行人黄某相撞,造成其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芙蓉区交警大队122中队民警展开调查,并积极与肇事车辆方及死者家属沟通联系,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多次要求车方抓紧时间筹措赔偿金。但因肇事车辆方资金筹措方面进展缓慢,造成死者部分家属情绪不稳定。
7月14日17时许,死者家属来到芙蓉区交警大队,要求交警部门解决死者赔偿问题。副大队长秦杰见状,一面给家属做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政策,一面安排主办民警唐昶晖等加班加点,督促肇事车辆方代表进行协调。直至次日凌晨2时,肇事车辆方送来2万元钱后,死者家属才离开。
死者家属情绪失控推伤民警
7月16日上午8时46分许,正值周一上班高峰,死者家属再次来到芙蓉区交警大队。在民警与现场人员协商过程中,死者几名家属在场大吵大闹。其中,死者的姐姐黄某某动手推搡、拉扯民警,她不听规劝,反而突然将唐昶晖猛地向后一推,致使其身体失去平衡,后脑部位重重地撞在走廊的立柱上,当场晕厥。周围同事见状,赶紧将他背起送医院救治,同时,将该情况迅速向交警支队和市公安局领导汇报。侯家塘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赶到芙蓉区交警大队处置,将相关人员控制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