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 2020年度四川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9元。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高法明传【2019】221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以及其他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发布的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年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