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红灯未停,一年近七旬老汉驾驶的摩托车与正常行驶的货车相撞,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老汉妻子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老汉也身受重伤。12日,苏州市相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该老汉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6月30日,68岁的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妻子赵某回家。当行驶至一处红绿灯路口时,李某因疏忽未注意到交通信号灯已经由绿色变成红色,没有停车让行。正当李某心怀侥幸继续行驶,一辆高速行驶的大货车突然出现在前方。此时,李某想要采取措施躲避已然来不及,驾驶的摩托车与大货车猛烈相撞,李某与其妻赵某双双倒地受伤。虽然路人及时报警施救,赵某最终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及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的事实,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对被告人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交通安全。违反交规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经认定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不但要赔偿损失,还可能因交通肇事罪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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