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重点专题

 
 

法律资讯

 
 
 
 
 
 
 
 

热点新闻

年轻女子下班后在厂区发病,算不算工伤?

日期:2012/9/18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5日,花都一名年轻女子下班后在厂区突发急病,至今昏迷,家属与厂方就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一直无法达成共识。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工人在下班后发病不能构成工伤,为了明确责任,双方应该找相关机构对该女子的病情进行鉴定。
    22岁的婷婷在花都狮岭镇芙蓉工业园一家化妆品工厂上班,5日下午,她下班后突然晕倒,目前仍在医院昏迷不醒,情况危殆。“好端端一个人,怎么突然会这样?”自称婷婷堂哥的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家属认为,婷婷是在工厂里病倒,应该算工伤。15日上午,家属来到事发工厂索取赔偿,“人是在厂里发病的,工厂肯定脱不了关系,应该赔偿。”
    记者随后联系上自称该化妆品工厂法人代表的孙先生。孙先生向记者大吐苦水,一个月前,婷婷来到他们工厂,在车间从事简单的化妆品包装工作。5日下午,婷婷在新厂房下班后,准备到400米开外的旧厂房的饭堂吃饭。还没走到饭堂,婷婷突然抽搐下蹲,并且口吐白沫。周围的工友把她扶起来,并拨打120。婷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厂房决定不等救护车,直接开车把婷婷送到附近的社区医院。随后,婷婷被转到花都中医院。当晚家属赶到,决定把婷婷送到华侨医院接受治疗。
    对于家属的赔偿要求,孙先生向记者表示,婷婷是在下班后病倒,因此不能算是工伤,而且厂方已经为她垫付了近4万元的医药费,因此家属的赔偿要求不合理。李先生坚持认为,事发时婷婷仍在厂区内,因此厂方应该负起责任。对此,厂方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责任归属应该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15日,记者在华侨医院ICU病房见到昏迷不醒的婷婷。医生告诉记者,婷婷怀疑患有缺氧缺血性脑病,导致心跳呼吸性骤停,目前情况并不乐观,只能留在ICU作进一步观察。至于发病原因,医生表示不好下定论,他同时说,“可能是病人的心脏本来潜伏着问题”。
    律师说法
    很可能不构成工伤
    工人在上下班过程中突发急病的例子并不少见,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工伤?律师认为,婷婷的情况很可能不构成工伤。工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为公司利益而受伤,属于工伤范围。
    记者在百度百科查询到,在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也属于工伤范围。
    婷婷的家属是否可以得到厂方赔偿?律师认为,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双方应该找相关机构对婷婷的病情进行鉴定。如果不构成工伤,家属也可以查看公司是否帮婷婷购买了一系列保险。如果没有,家属有权利追究公司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获得赔偿。

    相关链接【申请工伤认定的依据】【哪些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律师  编辑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维权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电话:028-83111807 手机:13980059902
 

部分风采展示\news

更多>>
廖述龙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151号

蜀ICP备17011024号-1  技术支持:狼途腾 • 人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