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在烏恰縣人社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農民工宋智虎拿到了8萬元賠償金。他激動地說:“真的非常感謝你們,沒想到人社局這麼快就把我的問題解決了”。
宋智虎系烏恰縣就業創業市政公司南山污水處理工程項目部工人,2011年12月30日,在該項目部操作安放排水管時,不慎掉入深溝,結果腿部骨折。烏恰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在接到宋智虎提出的工傷申請后,立即進行調查並通知項目部相關負責人進行調解,最終在烏恰縣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調解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列》辦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烏恰縣就業創業市政公司南山污水處理工程項目部一次性賠償宋智虎8萬元工傷賠償金,雙方滿意。
近年來,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為確保此類案件依法得到妥善辦理,凡是涉及農民工的案件烏恰縣人社局始終以真誠態度尊重、理解、善待和幫助農民工,采取法律允許的一切手段,確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及時審結、限期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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