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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报"氨基酸注射费"等8起教育乱收费案件

日期:2012/8/30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教育部网站30日公布8起乱收费案件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办法,进一步重申了严肃惩处、责任追究的治理原则。
  这8起案件包括:湖北省阳新县虚报学生人数套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问题、四川省安岳县两板桥镇初级中学教师截留冒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河南省潢川县第五中学克扣中职学生助学金问题、山东省青岛工学院违规收取自习室“占座费”问题、湖北省孝感一中违规收取“氨基酸注射费”问题、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黄塘初中乱收费设立“小金库”问题、辽宁省沈阳市雨田实验中学跨区域补课问题、江西省上饶市第二中学违规收取资料费、补课费问题。
  案件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均被予以免职、记过处分、开除党籍甚至判处有期徒刑等惩戒,涉及相关资金均被退还学生或收缴国库。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重点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中小学教辅材料、幼儿园收费行为、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不仅要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责任人员严肃惩处,还要对监管不到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实行严肃地责任追究。
  据悉,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经费保障、经费监管、收费管理、规范办学、校务公开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收费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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