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不过,慈溪人阿明却因为沉迷网络,毁了两段婚姻。
第一段婚姻在十年前。那时,网络刚刚兴起不久,阿明却因为网络游戏,丢了工作,离了婚。
2003年,阿明在工厂打工时认识了阿珍。
阿珍是外地人,比阿明小十多岁。
阿珍说,她看上的是阿明的老实、本分。
两人日久生情。阿珍不顾家人的反对,与阿明登记结婚。
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像阿珍想的那么美好。
阿明没有房子,两人住在阿明父母家。婆媳关系不融洽。
更糟糕的是,阿明依旧沉迷于网络,不但不正经工作,在家也不大跟阿珍说话,电脑一开一关,一天就过去了。
这样的生活,用时髦一点的话说,有点类似家庭冷暴力。
不久,阿珍发现了阿明与一个女网友的聊天记录,语言很亲密,相互称呼对方“亲爱的”。
为了证实阿明出轨证据,阿珍跟踪了几次,但都没有发现什么。阿珍的疑心越来越大。
为了报复阿明,阿珍跟工友阿华发生了一夜情,并因此怀孕了。
这一切,阿明不知道。
一年后,阿珍生下一个儿子。而阿明,并未因此有所改变。
时间一晃又过去七年。阿珍与阿明及其家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阿明在一次聚会时,他的朋友小方偷偷告诉他,阿珍生下的儿子,并非阿明亲生。
阿明这才有了疑心,随后他搜集了儿子的头发,做了亲子鉴定。事实很清楚,儿子果然不是他的。
去年年底,阿明起诉离婚。他怕家丑外扬,没说出阿珍出轨生子的事,只是说两人感情破裂。法院当庭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今年5月份,阿明再次起诉离婚。这回,他提交了亲自鉴定报告,并提出阿珍出轨并生下他人孩子的事实,要求阿珍赔偿。
昨天,在慈溪法院主持调解下,阿明与阿珍达成了和解,双方自愿离婚,小孩由阿珍自行抚养,阿珍限期从阿明父母处搬离。
相关链接【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程序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如何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