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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华人公司因普通交通事故遭索赔,当事律师存疑

日期:2012/8/1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据非洲《华侨周报》报道,在博茨瓦纳的一家华人公司日前因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接到哈博罗内地方法院的传唤通知,要求其7日内应诉来自原告方的索赔。当事华人公司负责人称,事件升级为法院处理,部分原因可能需归咎于当时所聘请的某当地律师草率办事有关。
  据当事华人公司负责人程女士称,该交通事故发生在6月4日早。事发当日,该公司的当地司机把装满建筑材料的卡车从公司门口倒车到店前的道路上,车尾倒入路面约一半时,一辆小轿车从左面弯道快速驶来,与该公司货车车尾相擦而过,该小轿车从车头至车尾被划伤,又滑行约18米后停下,当事双方均未有人员受伤。
  双方向博警方报警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程女士也电话邀请了一位本地律师前来协助处理。该律师与警方和当事两位司机协商的结果是判罚华人公司司机交通违章罚款500普拉,并要求程女士交给警方,并称此事就此了解。不料一个多月后,程女士意外接到当地法院的传唤通知书。通知书中称,华人公司司机和程女士作为第一、第二被告人需到庭应诉小轿车司机提出的31000普拉修车赔偿,如果应诉失败,也可能需要额外赔偿原告律师费、开庭费以及法院通信费等。程女士称,如果败诉,损失可能将近10万普拉。
  程女士接到法院通知书后,再次找到该律师,但该律师称程女士需缴纳6000普拉押金后,按每小时1200普拉的费用接受咨询,否则不再谈论此案。
  程女士怀疑称该律师是否涉嫌处理不当,在与双方肇事司机和警方协调过程中,把事故责任转嫁,对其公司处以罚款。同时,她也担心这笔罚款将被法庭作为其公司认罪的直接证据,使其应诉时处于被动地位。
  当事律师在8日接受采访时称,他并没有误导他的客户。他协调让程女士缴纳500普拉罚款是为了给程女士提供方便,因为警察要求把程女士公司的卡车拖走进行调查,而程女士车上装满了急需运出的建筑材料。同时,他称,这笔交通罚款并不会影响到法院关于修车费对双方责任的判罚。
  Mogoditshane警察局的一名警官Mokgokhu对记者称,处罚的500普拉只是交通肇事处罚,但不会影响到法院对责任双方关于负担修车费比例的判罚,双方只需在法院陈述己方的理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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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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