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重点专题

 
 

法律资讯

 
 
 
 
 
 
 
 

热点新闻

轿车违法调头,摩托男受惊摔倒后抢救无效死亡

日期:2012/6/14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一次惊吓,一个生命随之离去。5月28日晚,龙马潭区三九灯饰城外,一辆白色小轿车违法调头,干扰了一辆摩托车行驶,摩托车驾驶员受到惊吓且避让不及摔倒在地。小轿车司机撇下伤者离开,伤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下午,泸州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完成了对此次事故的责任认定。中队长周键介绍,事故中,白色小轿车驾驶员存在逃逸行为,但当时并未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是在受到惊吓后摔倒的,当事  双方各自承担同等责任”。
    网帖 论坛发视频曝事故经过
    近日,一篇名《龙马潭区电信领导交通肇事逃逸,称无施救义务》的帖子出现在泸州人论坛,引起当地网友热议。
    网帖中的视频显示,事故发生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20时22分。视频中,一辆白色的小轿车从画面的左下角出现时,其右侧的白色摩托车突然从画面下方出现,摩托车驾驶员从座位上飞了出来,紧接着便匍匐在地不再动弹。
    这段视频后还附了一段文字,称事发现场位于龙马潭区三九灯饰城中国银行门口,白色小轿车事发前在此处“严重违法调头”,“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使受害者死亡。”
    视频中,白色小轿车最开始是出现在中国银行对门,有一名撑伞的女子在马路对面对其招手。但由于摄像头一直处于静止状态,小轿车调头及后来的事故过程,并没有在视频的画面中完全显示出来。
    目击者 事发后轿车司机没下车
    昨日傍晚,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找到了事发现场。现场位于龙马潭区迎宾路一段的中国银行门口,这里正好有一个摄像头。
    “当时我听到了摩托车倒地的声音,紧接着就是摩托车在地上滑行的声音。”事故发生时,在马路对面卖烟的赵女士正准备收摊,当她扭头查看情况时,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已匍匐在地。旁边有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在现场稍微停留了一下。但驾驶员并没有下车查看情况,而是接着往龙马潭中医院方向驶去。
    另有自称是目击者的市民介绍,事发前,摩托车的车速较快,驾驶员没有佩戴头盔。但他是听到响声后才看到现场的,所以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发生碰撞。
    还有一位目击者范先生回忆,虽然当时下着雨,但这起事故还是引来了不少人围观。受伤男子约50岁,头部伤情较重。事发不久后,伤者被龙马潭中医院的救护车送到了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交警 驾驶员并非“电信领导”
    网帖出现后,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致电泸州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长周键,了解该起事故情况。
    周键介绍,5月28日晚上8点22分,在龙马潭区三九灯饰城外,确有这起交通事故发生。摩托车驾驶员黄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确有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在短暂停留后,离开现场。
    周键说,交警部门当晚就查出了当事车辆信息,小轿车为车主周某和其妻子共同所有。当晚9点多,他与妻子一起到泸州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受了问询。经过初步调查,事故发生时,小轿车上的驾驶员为周某的妻子,并不是“电信领导”。
    最新进展
    当事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昨日下午,泸州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事故中队完成了对此次事故的责任认定。
    “事故发生前,小轿车从马路对面越过双黄线违法调头,干扰了摩托车行驶。”中队长周键介绍,出事的摩托车当时没有靠右行驶,也违反了《道法》的有关规定。
    “白色小轿车驾驶员存在逃逸行为,但当时并未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是在受到惊吓后摔倒的。”周键说。因此,交警部门最后认定,当事双方各自承担同等责任。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  编辑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维权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电话:028-83111807 手机:13980059902
 

部分风采展示\news

更多>>
廖述龙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151号

蜀ICP备17011024号-1  技术支持:狼途腾 • 人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