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重点专题

 
 

法律资讯

 
 
 
 
 
 
 
 

热点新闻

河南男童病危:救护车停驶索车费,延误救治致死

日期:2012/6/12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可怜的孩子,天堂里愿你再也遇不到白衣恶魔。”6月9日,网友爆料光山县4岁患儿命丧光山县人民医院,只因患儿输液前未做皮试,情况危急时转院途中又遭救护车停驶逼要车费。中原网记者联系到光山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只称问题已处理过,拒绝透露详情。死者家属称,事后医院找民警威胁他们,仅补偿2.6万元。
    网帖爆料:输液未作皮试,转院途中急救车停驶要钱
    网帖称,这个不幸的小男孩名叫谢俊强,今年4岁,家住河南信阳光山县农村。因为感冒引起发烧,到信阳市光山县人民医院看病。医护人员为其输液前未做皮试,导致情况突然危急。光山县人民医院让孩子立即转院,转院途中,救护车停驶十几分钟,逼着家长掏钱才肯继续行驶,以致于耽误了最好的抢救时机,4岁患儿不治身亡。
    网帖中还附有两张照片,一张是白白净净的小男孩照片,两只眼睛非常透亮。另一张则是穿着白色花点睡衣的小孩子躺在冰冷的棺材中。图片说明写着凄楚的文字:孩子冰冷的尸体,诉说着白衣恶魔的丑陋。
家属哭诉:证实网帖属实,孩子死得太冤
    “孩子虽然小,才4岁,但孩子很乖,很听话,我们平时上班累了回家,他总是给我们拿拖鞋,还给我捶背。”6月11日下午,中原网记者联系上了谢俊强的妈妈,她哽咽着回忆了事发经过。
5月26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因为感冒引起发烧,她带着孩子到光山县人民医院看病,在医院门诊部挂号治疗。医生说没事,开点输液的药就好了。开完药后,医生又说他们要下班了,叫回家到村卫生室输液,配药已经写清楚了,没事。
    “从县城回到家大概是晚上10点半左右,输完液已是第二天凌晨0点30分。输液两个小时后,孩子开始呕吐,喊胃疼,早上7点30分,我们就把孩子送到光山县医院,医生叫住院。”
    “办好住院手续后,就直接在病房输液,第一瓶输完没事,第二瓶输到一半时,孩子蹦了起来大声叫痛。这时,医护人员才想起来没给孩子做皮试,就赶紧给孩子做皮试。但当时,孩子嘴巴已经乌青,快没了呼吸。”
    “医生草草抢救后,让往大医院转院。在转院的路上,县人民医院的救护车突然停了,说让给1200元车费,不给钱不开车,前后停了10几分钟,直到付钱才继续开车。”
    “但是,还没送到要转的医院,孩子已不行了,而救护车上没有一个医护人员,只坐了一个穿便衣的人,自称是医院的,但没采取任何措施。”谢俊强妈妈还说,事后她和家人到医院讨说法,医院叫来警察紧紧跟着他们,多次威胁要把他们抓进去。
    儿科主任让找院长,死者家属称医院给了2.6万元
    4岁患儿谢俊强的遭遇,在微博上引起了网友强烈反响,不少网友谴责医护人员冷血和缺乏责任心同时,也对公安民警的做法颇有微辞。
    @骆驼祥子哥:每每看到这种新闻,我都是恨得咬牙切齿的。真希望有相关部门出面管管!
    @南宫司空:解决医患矛盾,在医院驻派警察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平?
    6月10日下午,中原网记者致电光山县人民医院儿科,一位医护人员说,这事儿她知道,人已经死了,家人来找过医院。后来医院和他们商量好了。至于怎么协商的,她提供了科室主任的手机号。
    儿科的曹主任说,他不了解具体情况,只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具体如何处理的,他让找医院的李院长,反正科室没人受到处罚。
    光山县公安局的值班人员说,民警到医院,仅仅是维护医院正常的经营秩序。如果说民警威胁,可能是患者家属不正确的感觉。
    6月11日上午,再次联系光山县人民医院院办,接电话的女同志以不了解情况为由,挂掉电话。
    随后,中原网记者将情况反馈给光山县卫生局监察室,监察室的饶主任称,这个情况他们还没有掌握,他们将立即向光山县人民医院了解情况,然后回复中原网。
    通过电话,谢俊强的叔叔说,因讨说法没结果,又加上被警察威胁,死者父母只好接受2.6万元的补偿。  
    “医院也不说是哪方面的补偿,只说是安慰费和丧葬费。可怜我4岁的侄子,一条命只换了两万多块,医生和医院却没受到一点儿惩罚。”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四川侵权赔偿律师  编辑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维权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电话:028-83111807 手机:13980059902
 

部分风采展示\news

更多>>
廖述龙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151号

蜀ICP备17011024号-1  技术支持:狼途腾 • 人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