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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公招体检被指“梅毒”诉体检医院索赔10万

日期:2012/11/20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明明我的一切指标都正常,他们指定的医院咋个就查出我有‘梅毒’?”南充蓬安县一女教师称她在考调南充城区时,指定的初检和复检医院都查出有梅毒,招考单位依据复检结论拒绝录用,而她自己到权威的医院检查则一切正常。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获悉,这名女教师已将复检医院告上法庭,向医院提出100500元赔偿。
    指定医院:初检复检均呈“阳性”
    “男朋友就因这事和我分手了。”27岁的小李是蓬安县城一名英语老师,今年8月10日,小李参加南充顺庆区教师考调,以笔试65.5分的成绩名列高中英语组(35岁以下)第2名进入面试;8月21日以总成绩第3名参加顺庆区人社局组织的体检,初检医院位于嘉陵城区;8月23日,她接到顺庆区人社局其体检不合格的通知,要进行复查。
    工作人员将复查考生带到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高坪区人民医院),“复查时,我问医生我的身体哪项不合格,医生表示自己并不知道,直到抽血才告知是查梅毒,当时我感觉生活都没有任何意义了。”
自选医院:3家大医院检测呈“阴性”
    “差点就想跳嘉陵江了!”小李有些想不通,“我怎么会得上梅毒呢?!”她立即打车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做TPPA抗体试验,检测是否真的有梅毒。第二天,检测报告上显示是阴性。“前后不到一个小时,得出的结论却大不相同?”
    8月25日,顺庆区人社局发布了拟聘人员公示,小李在名单中没有发现自己的名字。“我是不是‘被梅毒’了?”小李到南充市中心医院再做检测,仍然呈“阴性”。8月26日,小李到成都的华西医院进行了梅毒血清试验,所有指标都呈阴性,一切正常。
    告上法庭:向复检医院索赔10万
    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向小李解释,同一个人到不同的医院检测,由于检测的方法、技术和设备的不同,结果有可能不同。多次协商未果,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包括精神损失在内共100500元巨额索赔。
    11月15日,高坪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小李在帖子上称,审判长做最后的陈述时,不支持她所要求的精神赔偿,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具有接受这种精神伤害的能力和素质,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没有给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记者调查:没有哪个人说她得了“梅毒”?
    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纪委书记任忠怀向记者声明,这事绝没人为操作。至于体检结论为何有如此大的差异,任忠怀表示,他不是专业科室医生,“医院肯定只对当时送检的标本负责,我们检测出来就呈阳性!”记者欲进一步了解情况,任忠怀说,此事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一切等法院判决。
    顺庆区人社局副局长杜标介绍,8月30日,区纪委召集区人社局和教育局专题研究,3家部门认定,体检是按招考公告进行的,程序符合要求,体检医院具有相应资质,应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个人所做检查属个人行为,不能作为体测是否合格的依据。“医院体检结论是梅毒血清试验呈阳性,按体检标准不合格。自始至终,没有哪个人说她得了‘梅毒’这种病,希望她正确认识和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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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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