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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病人遭“二次伤害”,家属质疑治疗方法

日期:2012/9/2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本来儿子骨折的手腕已经基本治愈,第二天准备出院,结果被医生一阵折腾后,骨折地方完全断裂了,又要花一笔高昂的手术费……”昨日,家住纳溪区的葛先生打进泸州晚报热线3190929反映,自己11岁儿子的伤情本来已经基本治愈,但被医生几番折腾后,伤情变得更严重,现在需要另外花几千元的费用进行手术。
  家属质疑:治疗方式不对 儿子被二次伤害
  昨日,在纳溪人民医院病房,记者看到,葛先生的儿子小葛左手臂绑有石膏,手腕向外倾斜固定(医学上称之为功能位石膏固定)。母亲在旁边用手轻轻的按摩,她说,小葛的手腕还很痛,按摩可以减轻疼痛感。
  葛先生告诉记者,9月6日下午3点左右,小葛在学校与同学玩耍时,不小心被同学撞到,造成左手腕骨折,当即就送到纳溪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当时拍了片子,显示是左手手腕处骨折,但医生未建议进行手术。”葛先生回忆,当时是一名姓王的医生接诊的,在拍片之后,王医生就对骨折处进行手法复位,随后打上石膏,进行了包扎。“王医生告诉我说,打上石膏后还要住院观察两周,两周后再进行第二次拍片,看骨折部位的恢复情况。”葛先生说。
  两周之后的9月21日,第二次拍片,医院安排了另一名张姓医生接诊。“当时那名医生走进病房没有多说,就带领儿子去拍片,但在走廊上,那名医生就拆开了儿子手上的石膏,并用力将手腕向外弯动。”葛先生说,当时石膏固定的方向是稍稍向内(医学上称之为屈曲位石膏固定),但医生用力向相反方向掰动,而且反复揉捏。“儿子痛得顿时满头冒汗,当时另外一名同学的外婆在旁边忙喊‘要不得,要不得……’,但这名医生啥都不说,就喊送去拍片,然后再打上石膏。”
  拍片显示的结果还是骨折,葛先生由此怀疑,这次骨折是因为张医生的不当处理造成的,这已经造成儿子手腕的二次伤害,医院应该妥善处理。“但那天之后,医院对我们不理不问,现在儿子已经被停止输液、停止用药。之前医院副院长承诺亲自做手术,但现在还没有动静。”葛先生说,之前半个月的医药费已经花了5000多元,昨天副院长来看了一下小葛的伤情后说问题不大,但需要做一个小手术,但需要额外支付手术费5000元。因为不满医院的做法,葛先生还未交费用。
  医生回应:正确手法医治 没有差错
  对此,记者联系到张医生。张医生告诉记者,他们拟定的治疗方案都是为患者着想,“小孩刚来医院的时候是王医生负责,当时诊断为桡骨远端骨折。我们医生本着能不开刀就不开刀的原则,采用‘手法复位’,就是我们老百姓通常所说的‘捏’,捏的好,恢复得好,这就不用手术治疗了。”
  同时王医生表示,至于这“手法复位”的效果,在选择方案前就已经给家属说过。“当然,也有可能复位不好,出现固定位置不牢靠,位置跑掉的情况,那就只有进行手术治疗了,我们科室的主任和王医生当时也是和家属这样交代的。”张医生解释到,当时采用手法复位,复位的位置还是比较满意的,也拍了片,就给小葛屈曲位石膏固定,21号那天,自己也是按照“手法复位”的程序为孩子进行功能位的石膏固定,将孩子的手向相反方向掰是正常的治疗方式。
  张医生否认葛先生的“是医生将孩子的手折腾断了”的说法,“我们这样的手法复位是不可能把孩子的手弄断的,唯一的情况就是,石膏固定外骨没有内骨那样牢固,小孩不听招呼乱动,固定位置就跑了。”张医生说,“而且骨折经常会出现固定不牢靠,位置跑了的情况。同时骨折恢复期很慢,小孩要用近半年的时间。”在采访中张医生一再表示,医院采取这种治疗方式是正确的,出现差错弄断患者的手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拍片不用撤除石膏,为什么不等拍了片,看了恢复效果,再做后期治疗的打算呢?”面对记者的疑问,张医生说:“之所以拍片前先向外掰了孩子的手,是看其功能位的位置是否正常,这在医疗上是很正常的。我们医院也没有对葛先生说过,照了片恢复得好就可以出院。早期屈曲位石膏固定的两周,孩子的手是肯定治愈不好的。”
  对于小葛下一步的治疗计划,张医生表示,“只要费用到位,领导批示,这只是一个小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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