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6日讯(记者刘丽丽)不到半年时间,放在银行委托理财的资产缩水180倍,像是天方夜谭的事竟然落到了王女士身上。去年4月,她在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南京路支行委托理财的180万元,到当年9月再查询,只剩1万元。有网友形容“这样的理财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骗财”,还有网友直指“平安银行不平安”。
事件回放
2011年4月11日,王女士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南京路支行咨询理财信息,由于是该支行的VIP客户,所以她享受到理财经理薛某一对一的理财服务。在薛某的热情推荐下,王女士购买了一款据称是保本保息、年收益最低5%的投资黄金的理财产品。
随后,王女士把180万元人民币交由薛某管理,进行黄金T+D交易。到了9月份,交易账户竟然只剩下1万余元。王女士急忙联系薛某,但是已经联系不上。王女士多次向银行总部投诉此事,然而银行方面则称薛某已经辞职,并称王女士的交易属于薛某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王女士将平安银行告上法庭。
王女士签约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的投资有很大风险,她之前多次跟薛姓理财经理表示自己不能承担任何风险。而且在账户资金出现大幅度亏损的时候,她也没有接到相关的提示。此外,王女士并没有将自己的账户的密码告诉薛某或是其他的银行工作人员。
平安银行新浪官方微博在今年9月24日的回应则称:该名客户办理的为黄金T+D业务,非银行理财业务。 银行作为第三方仅为客户提供交易平台,目前,该事件已进入法律程序,我们相信法律会有公正的判决。
钱没了,经手人不在谁来负责?
对于银行这样的解释,网友却不认同,网上出现一边倒地批评平安银行违规操作、没有道德底线的声音。有网友调侃:普通人管那叫合法诈骗,银行方面管那叫风险投资。深圳网友“蚂蚁”在腾讯网的新闻跟帖中说:“在银行工作的人,拿着银行的合同签,就是代表与银行合同成立的,不管是谁做代表,岂能说与很行无关!这就是推卸责任!”
“意思是银行可以把储户的款项全部卷走,再全部离职,而无需任何人和部门承担责任,是吗?”网友“?懿の?”反问。
“应该判平安银行负连带责任,因为银行个人的行为发生在离职以前,个人的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理财产品是一种格式合同,根据银行举证无过错,负责就有欺诈的嫌疑。”这位来自温州网友观点在网易新闻评论中获得了超过15000人的支持。
不过,也有人认为责任不应单方面承担,有位网友就发出质疑:能有180万现金的人说不清楚风险?此外有网友判断认为,估计王女士买了看空黄金的单子后就没去打理,交易员不知她的亏损情况也无法采取措施止损,最后被系统强制平仓。如果王女士所说属实,只能告那经理人当初口头无风险承诺的欺骗,但这要取证很难,除非有录音。
网友质疑“平安银行不平安”
“我就在银行,天天叫嚣的保本保利千万别买,买了肯定赔。”网友“nikunhao”曝料说。
王女士的遭遇引发了一些网友吐槽,网友“q416319666”称,还敢碰平安?平安是干什么起家的?保险!相信买过的人99%都后悔!网友“84706668”随即跟帖说:“我已经后悔了,当初购买平安产品的时候吹的天花乱坠,买了产品后就知道是在骗人的。”
做为一名消费者,网友“jltxun2007”的现身说法:“平安银行的人经常跨省打电话,并且对客户知根知底的,他们的资料都是从什么渠道得来的呢?会不会涉嫌违法呢?打通电话不是给你推荐理财产品,就是推荐什么保险。和传销一样。”
媒体调查显示,在平安银行经历过类似理财亏损的不止王女士一人,早在2012年3?15之际,就有5位VIP客户投诉平安银行“理财变骗财”。
“平安银行应当进入广大客户的黑名单。”在红网上,一位网络评论员甚至发出了这样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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