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开展案件回访活动,了解受援人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和案件办理的满意度等情况。
下班遇车祸申请工伤补助遭拒
市法律援助处主任王晓河一行前往洪梅司法分局,回访一宗公司赔偿工伤待遇案件。
据了解,该起案件的受援人王女士去年3月下班回家时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女士负事故同等责任。王女士与对方司机达成协议,各自承担自身医疗费等费用,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住院期间,王女士获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于是委托家人申请工伤认定,并在去年4月被鉴定为伤残八级。因其所在的公司已为她购买了工伤保险,今年4月,社保部门向王女士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过,公司没有按王女士的本人工资为她购买工伤保险,于是王女士要求公司补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但该公司以非工作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为由,予以拒绝。
无奈之下,王女士来到洪梅司法分局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为女员工讨回公道
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王女士于5月底提起劳动争议申诉仲裁,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工伤停职留薪期间的工资差额等。
6月5日,在洪梅仲裁庭的调解下,王女士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向王女士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停职留薪期工资差额等共计55000元。目前,王女士已收到款项。
经回访得知,王女士是通过看洪梅新闻才知道法律援助的。她说,当时觉得遭遇不公,就前往洪梅司法分局申请法律援助,找到援助律师诉说了自己的遭遇与诉求。其间,工作人员多次当面和电话与她沟通,援助律师的态度很好,有问必答。她比较满意最终的处理结果。
王女士说,她还将法律援助介绍给自己的亲友和同事,让更多有困难的人知道它。
据介绍,我市近几年被受理的法援案件连年增加,去年达3200多宗。由于案件数量多,通常只能采取随机回访的方式了解受援人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和案件办理的满意度等情况,了解办案人员是否廉洁公正、尽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