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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岩“被代言”? 状告成都华美紫馨

日期:2012/9/19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代理律师华美紫馨未经柳岩允许,擅自把她的照片用于“瘦脸”等项目的宣传,严重侵权医院回应如果说华美紫馨想借艺人出名,还不如说某些艺人想借助华美紫馨出名
  8月20日,演员柳岩的代理律师向成都武侯区法院提交诉状。诉状称,四川华美紫馨医学美容医院(下称华美紫馨)在未经柳岩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把她的照片用于“瘦脸”、“丰胸”等项目的宣传,并将照片刊登在了华美紫馨的官方网站上,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和肖像权。目前,柳岩一方已向法院提交了补充证据,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了解到,与华美紫馨医院打侵权官司的还有3名艺人。昨日,华美紫馨对此事作出回应。
  代理律师
  未经允许擅用照片做宣传
  柳岩的代理律师介绍,今年8月初,柳岩的朋友向其告知称,柳岩的照片被刊登在了华美紫馨的官方网站上,该网页未经许可擅自将柳岩的照片用作“丰胸,肉毒素除皱、瘦脸”等整形类美容手术的商业宣传配图,专题分别为:冬季来临,白领丰胸忙;肉毒素留住时光妙招等。
  律师说,得知这个消息后,柳岩的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向华美紫馨发出律师函。这些照片的发布时间是2010年9月22日,侵权总时间接近两年。目前,网络中流传着不少关于柳岩曾经整形的传言。
  柳岩请求法院判令四川华美紫馨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失4万元及维权成本4000元,合计14.4万元。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该院市场营销副总监刘昕对此事作出回应。他表示,他们也是通过媒体才了解到柳岩起诉医院的事情。华美紫馨目前有自己的签约模特,没有必要去盗用柳岩等人的照片。
  刘昕说,柳岩、潘霜霜等人的商业价值和影响力并未达到华美紫馨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华美紫馨甚至比柳岩等人更出名,“如果说华美紫馨想借艺人出名,还不如说某些艺人想借助华美紫馨出名。”
  柳岩经纪人
  “被代言”让她不胜其扰
  柳岩律师递交起诉状当天,记者曾致电其经纪人张先生。
  张先生介绍,柳岩每年“被代言”的侵权事件已经令其不胜其扰,许多明星都将维权交给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我也是看新闻才知道,我们都是签给一个律师事务所,只要他们发现侵权发生,就可以直接去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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