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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爆炸案嫌犯因工伤高位截瘫,不满补偿金

日期:2012/9/4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记者3日晚从山东省荣成市政府获悉,3日上午8时左右,荣成市滕家镇政府院内发生一起爆炸事件。当事人曲华强用购买烟花爆竹自制的爆炸物引爆身亡,并造成6名政府工作人员受伤。
  据了解,曲华强,男,1963年出生,滕家镇曲家沟村人,原为滕家镇建筑公司木工。1994年11月3日在施工时意外受伤,致高位截瘫。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先后历时3年,花费20多万元进行救治。
  1997年,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试行)》相关规定,滕家镇建筑公司与曲华强及其父亲曲秀英签订了伤残处理协议书,发给曲华强一次性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共计126270元。协议当事人均签名盖章,表示接受处理意见。
  据当地政府介绍,2004年以来,曲华强多次致信各级机关,要求按照2004年新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提高补偿标准,并向镇政府提出无偿提供一套门市房或在其院内建一处面粉加工厂的要求。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曲华强的伤残待遇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已经办结,其新的诉求无政策依据。
  3日8时左右,曲华强由同村一智障村民用轮椅推到镇政府院内,镇政府安排一名副书记和有关人员予以劝导。期间,曲华强突然将自制的爆炸物引爆,自己当场身亡,并造成6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受伤,其中2人面部严重受伤,4人轻度受伤。
  目前,相关情况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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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工伤赔偿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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