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鉴定又遇劳动纠纷
在公司摔伤未申请工伤鉴定
1997年,王女士所在公司正在维修,现场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她在送文件的时候不慎摔伤,当时公司出钱帮她医治后,没有及时申请工伤。事隔12年后,因公司要搬迁到深圳,她因去留问题引发的赔偿金问题,与公司协商难以达成一致。
王女士从妇女维权咨询点 (12338)得知,按照规定,工伤鉴定必须在工伤发生后的24小时内申请,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可延迟到事情结束后的15天内。规定时间内未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而像王女士这种情况,工伤申请与否,对她的权益影响非常大。
辞职得不到保障进退两难
值班律师郭泾亮告诉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已鉴定工伤且未完全康复,公司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她,除非本人同意辞职。职工有工伤辞职时得到的赔偿也完全不同。经本人同意后公司辞退工伤职工,除正常的工龄补偿金外,还要一次性支付就业救助金等金额较大的补偿,根据不同情况,其额度可达十几万甚至数十万元。
“当时自己年纪小根本不懂事,只想着公司把自己的病治好了就行,想不到少了工伤鉴定,会有这么麻烦。”王女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备感懊恼。经过两次手术后,如今王女士依然承受着手术后遗症:走路偏向,坐久后腿会酸麻疼痛等。虽然目前她有辞职的想法,但因没有工伤证明,辞职时权益得不到保障,令她进退两难。
可通过诉讼申请法院鉴定
错过了工伤鉴定有无补救办法?郭律师提出了相关建议。他告诉记者,工伤鉴定须经用人单位加盖工章后才能申请。由于用人单位的疏忽,像王女士这样错过了鉴定时限的情况,在我市也时有发生。目前除了劳动部门可鉴定工伤外,法院也有工伤鉴定机构,只要当事人保留了有关证据,如当时的病例、工友的证词等,可以通过启动诉讼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