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刚满20岁的男青年,为获不义之财,竟不惜自断手臂,伙同他人实施诈骗。昨日,记者从白云区检察院获悉,该名男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检方指控,2011年,被告人谭某在找工作中结识了几名同伙,合谋以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实施诈骗。今年2月2日中午12时许,谭某先让一名叫“刀哥”的男子将自己左手尺骨打断,然后再和其他同伙来到白云区嘉禾街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附近,打算假借交通事故实施诈骗。骗得被害人黄某1.8万元。3日后,下午3时许,谭某等人本欲故伎重演实施诈骗,来到白云区嘉禾街时代玫瑰园二期停车场附近,准备骗取驾驶小轿车途经该处的卢某2.3万元时,被卢某当场识破。当日, 谭某等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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