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1日,在黑龙江双鸭山市一煤矿务工的一位巴中籍民工,因为多次讨薪无果,服毒自杀。接到死者亲属的求助电话后,巴中市民工维权中心立即前往维权,经过和当地相关部门的多次协调,死者亲属获得补偿24.3万元。
讨薪不成留下遗书喝农药
今年57岁的秦映强是巴中市巴州区人。今年5月,他带领10多名工人前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一煤矿务工。煤老板口头承诺每月15日发放工资。截至7月15日,矿方应支付秦映强所负责的采煤班组工资13.5万元。由于部分工友急需用钱,身为组长的秦映强十分焦急,他多次催促矿方无果,甚至还给矿老板写了一封告急信。在对方仍无反应的情况下,7月31日上午10点左右,秦映强给工友留下一封遗书,在900米深的矿井下服农药自杀,经抢救无效,于8月8日死亡。
7天维权家属获补偿24.3万元
接到死者家属的求助后,巴中市民工维权中心副主任王晓荣于8月19日赶到双鸭山市,将巴中市总工会送去的3000元慰问金转交给秦映强的亲属。
在和巴中市维权人员接触后,8月21日,双鸭山市政府责成由人社局牵头,公安、法院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8月22日出具了调查结果,依据现场调查和秦映强留下的遗书,结合相关法律,秦在讨要工资期间服毒死亡属于自杀行为。矿方将所欠工资全部发放,但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后经再次协调,8月25日,基本达成矿方支付死者亲属各项补偿金24.3万元的口头协议。昨日记者获悉,矿方已经支付了补偿金,死者亲属目前正在赶回巴中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