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南高速南部境内侧滑冲出路肩外,一辆载有危重病人的120救护车请求交警叫来的车身有公安标志的拖车将其拖回路面,拖车却要高价500元还不开票。事后,救护车司机李先生给南充(微博)市委书记信箱来信,实名举报南部交警“差作为”。昨日,记者从书记信箱办获悉,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随即予以了调查和问责。
经查,7月4日上午7时50分许,一辆无号牌小型轿车行至广南高速南部境内流马服务区附近时,翻于路基外。8时05分许,李先生驾驶的120救护车由苍溪行驶至该事故路段,侧滑冲出路肩外。南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第一起事故报警后,事故民警汪某某与协勤人员王某某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南部县某汽修厂前来施救。李先生要求先行救助救护车,汪某某让双方自行磋商。双方以500元价格谈妥并完成施救后,李先生向施救方索要票据未果。
南充市公安局认为此次事故处理存在的问题包括:南部县某汽修厂所属川R148XX号施救车辆车身违规喷涂“公安”字样和警车标志,导致李先生误认为该车系公安交警部门施救车辆;该汽修厂无物价部门核定的施救收费标准等。责成南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书面检查,责成交警大队对民警汪某某、协勤人员王某某严肃处理等。
8月24日,南部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告诉市长热线督查员,该大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现已协调汽修厂退还李先生拖车费300元,并出具200元收费票据,并赔礼道歉得到了当事人谅解;已责令汽修厂清除川R148XX号拖车喷涂特种车辆标志图案,交警大队决定永不使用该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