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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者短暂失忆,发微博寻目击者欲找回记忆

日期:2012/8/14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日前,从自贡(微博)来成都工作的26岁小伙李浩民发微博称,6月16日晚8点50分左右,他骑电瓶车下班回出租屋的路上,在靠近双流(微博)黄甲车站门口的地方被逆行驶来的一辆机动车撞倒在地,随即陷入昏迷,至今仍未找到肇事者。
    苏醒后,李浩民对被撞后20分钟内发生的事情全无记忆,甚至不知道是什么车撞了他。无奈之下,他发出微博,向网友求助,希望能够找到目击者,寻回失忆的20分钟。
    李浩民说,6月16日晚8点50分左右,在黄甲车站外50米附近的机动车道上,他被一辆逆行驶来的车撞倒。
    “第二天,一目击者告诉我,我当时独自躺在电动车旁,陷入昏迷。”李浩民说,一名在事发地点附近开小卖部的目击者告诉他,当时似乎有一辆电瓶车在他倒地后停了一下,但并没看清电瓶车的特征,于是拨打了120。
    当晚近10点,李浩民在双流第一人民医院清醒过来。然而,他对车祸发生后20分钟内的事情已完全没有印象。
    在医院,CT检查显示李浩民全身多处骨折,包括右侧颧弓骨粉碎性骨折,右上颌骨和右侧眶下缘骨折。
这些伤害导致他右眼张开受限,眼睑不能完全闭合。
    眼睑闭合不全,将导致视力下降和失明,“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太可怕了,我从事的是机械养护和维修的工作,没有了眼睛就无法维护精密的机器。”时至昨日,李浩民已进行了一次眼睑手术,但眼睑仍然无法闭合,想要治愈,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
    “因为事发现场无人拨打报警电话,警方没有出警,第一现场已经没有了。”李浩民说,因为找不到肇事者,又缺失了现场,他无法得到交警的事故鉴定书,只有一张确定事故存在的“事故证明”,因此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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