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病是不是因工作造成的,能得到好多赔偿?”这3年多,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王老先生,他一心想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终于,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王老先生和他的女儿拿到了令他一家满意的赔偿。
律师调解工伤患者终获赔
王晓晓(化名)今年32岁了,2005年,王晓晓进入高新区一家通讯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因工作紧张,让她感觉经常头痛。经检查,她被诊断为“因工作紧张有关的频繁性紧张型头痛”,后来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2009年2月,公司单方面与她解除劳动合同,这让王晓晓和家人有点接受不了。于是,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庭审时,公司方面要求她进行司法鉴定,王晓晓拒绝了。
2011年3月28日,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王晓晓支付赔偿金1.6万余元。王晓晓和家人不服,提起上诉。
今年3月,二审开庭前,法律援助中心对王晓晓的案子进行了讨论,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为她提供法律援助,认为此案的突破点应该在调解。
律师多方取证,又和这家公司进行沟通,公司负责人最终接受了调解主张。3月20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王晓晓获赔偿7万余元。
优秀律师坐镇法援中心
7月23日下午2点,在法律援助中心内,该中心负责人介绍称,为了更好地保护困难者的合法权益,援助中心从律师事务所中遴选了36名优秀律师分成3组,分别承担民事、刑事和驻群团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还从全区中选择10名从业5年以上、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智囊团”,形成了前有援助律师、后有“军师”坐镇的援助格局,确保每一起援助案件都能选择最优的诉讼路径。“1+3”模式还得到市司法局的高度肯定。
据了解,法律援助中心连续3年受理案件数均大幅增长。至今年7月底,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援助案件1100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