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酒后无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两名乘车人受伤。在得知其中一人伤情构成重伤后,郑某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竟趁养伤之机逃跑。7月25日,记者获悉,民警通过侦查布控,于23日将郑某抓获归案,目前郑某已被刑拘。
7月23日,在临朐县城南环路一家网吧之内,23岁的郑某正在上网玩游戏。几名交警出现在他旁边,出示证件后将其抓获。郑某一见这个架势,什么也没问就跟着民警离开网吧,“我就知道会抓住我的”。
原来,早在今年2月20日晚,临朐县东城街道陈家上庄村的郑某陪老板与客人吃饭,席间喝了一些酒。饭后,尚无驾驶证的郑某开着轿车送客人辛某、苏某回家。当天晚上22时35分,郑某驾车由南向北行至临朐县城骈邑南路东城街道吕家庙村附近时,因酒后意识不清、驾驶技术不娴熟,导致快速行驶的车辆与中央隔离护栏相撞,造成郑某及乘车人辛某、苏某受伤,车辆和护栏受损。接到报警后,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认定郑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月29日,经临朐县人体检测室鉴定,乘车人辛某脚部构成重伤。郑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诉至临朐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定郑某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情况下,负担辛某的医疗费用和伤残补助等共计10万余元。郑某在得知此情况后,趁腿部骨折养伤之机潜逃。
办案民警多次到郑某家中做其家属工作,其家属均称无法联系。民警分析,郑某腿部不便,外逃的可能性不大,极有可能藏在县城某处养伤。民警遂对郑某的社会关系和活动区域进行布控排查,经过积极工作,7月23日上午10时,民警获取一条重要线索,郑某正在临朐县城南环路某网吧上网。23日10时40分,民警将正在上网的郑某当场抓获。
7月29日,记者从临朐警方获悉,目前嫌犯郑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