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微博)女子张晓梅(化名)在乐山(微博)沐川一家医院分娩后意外死亡,竟有两名男子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日前,经沐川法院调解,两男子与院方达成协议。
去年11月3日,内江威远县山王镇村民李某接到一个电话:“张晓梅生小孩时不幸死亡,请马上到沐川办理后事。”李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称,2010年7月,妻子张晓梅前往成都打工,随后便失去联系。原来,打工期间,38岁的张晓梅结识了沐川人高某,与之同居后怀孕。2011年10月30日,张晓梅在沐川县某医院顺产生下1名男婴。不料,产后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得知妻子已死亡,李某十分震惊。今年7月17日,李某分别将高某和沐川县某医院告上法院,索赔1万元和5万元。
对此,高某感到委屈,他称,张晓梅生产前才透露已婚的事实,目前自己独自养育小孩,生活窘困,实在无力赔偿李某。同时,高某认为,自己与张晓梅生育的孩子,也应获得医院方的赔偿。
经沐川法院调解,最终三方达成协议:沐川某医院基于人道主义关怀,自愿给付救助款1万元,其中5000元给李某,5000元给婴儿;高某自愿支付5000元赔偿金给李某,李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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