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快讯——个税起征点提至3500元
日期:2011/9/13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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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快讯——个税起征点提至3500元
个税起征点提至3500元 9月1日开始实施 调整后约6000万人不需缴纳个税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发表意见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30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次个税法修改,将大幅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税负,纳税人数将由现在的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也就是说6000万人将不再需缴纳个税。
王建凡说,这次个税法修改对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税负是一个组合拳,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纳税群体的纳税负担普遍减轻,工薪收入群体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而通过对税制结构的调整,绝大部分纳税群体的税负还将进一步减轻。
王建凡还说,这次个税法修改还适当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实行了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制结构之间的联动变化,一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得到的减税好处后,适当地增加了一些税负。
全年将减收1600亿个税
对于个税法修改后,个税的减收情况,王建凡介绍,根据静态测算,全年将减收1600亿元左右,其中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制结构带来的减收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税的46%。从新修订的个税法实施时间9月1日算起,今年后4个月的个税减收约53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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