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交通肇事案,在亲情友情的驱使下真相被隐瞒了整整两年,肇事者暂时逃避了法律追究,受害人也没有得到有效的赔偿。然而法网恢恢,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顶包案。
2009年10月24日下午,安徽省萧县农民刘森无证驾驶操作不当撞到大树上,造成副驾驶座位上乘员汤丹丹重度颅脑外伤并行开颅血肿清除术,目前仍呈植物人状态。后排乘员李德超、王淑萍轻伤,刘森弃车逃逸。
为逃避罪责,刘森及其父刘德宣商请李德超顶替刘森到公安机关处理事故,刘德宣还向李德超写下了“民事责任由刘德宣承担,与李德超无关”的承诺。后李德超安排王淑萍与其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虚假供述,公安机关错误认为李德超为肇事车辆驾驶人,作出其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汤丹丹由亲属代理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审理后作出扣除已付5.77万元,李德超还应偿付55.27万元的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因刘森家庭变故及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无力履行义务,2011年11月7日李德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森肇事后逃逸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加上原判刑罚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李德超有期徒刑10个月;以伪证罪判处被告人王淑萍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以妨害作证罪判处被告人刘德宣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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