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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二学生被要求提前毕业腾宿舍,校方:错峰就业

日期:2012/7/6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前日,网友在大渝网报料称,本来是学制3年,可是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却要求大二学生提前“毕业“,搬离宿舍外出实习,为新生腾出宿舍。昨日,记者到该校调查,部分学生表示递交离校申请书,是无奈之举。但学校方面回应称,大二学生外出实习是教学安排,学生也是自愿离校,而且搬离学校而不用再缴纳住宿费。但学校也承认,学校的住宿条件确实紧张。
    大二学生被强制离校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大二年级学生被强制毕业。”4日,网友在大渝网报料称,该校大二学生被要求毕业,下学期就不用来了,住宿费免缴,但学费照交。网友表示,校方给出的理由是为了“错峰就业”。
    昨日,记者联系上发帖者萧女士。萧女士是该校一名大二学生的姐姐,她告诉记者,端午节听到妹妹回家说,“接到老师的通知,要求学生们办理离校申请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学校”。“妹妹现在才大二就开始找工作,也没有毕业证,面试了很多次了都没有找到工作。”萧女士觉得学校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逻辑。昨日,在该校一QQ群里,一名该校07级的毕业生表示,自己大二的时候,学校也要求搬出学校找工作。
    没有找到单位也要写申请
    昨日下午2点,记者来到位于歌乐山的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正好碰到该校2名大二的学生撑着太阳伞出门面试。一名同学告诉记者,现在大二的学生们都走得差不多了。“我们都办理了离校申请手续,但还没有找到工作,马上就要搬出去了,也没有地方住”。两名女生满脸焦虑,匆匆赶去面试。
    在该校一栋宿舍里,一名大二学生A正在电脑面前,寻找招聘信息。A同学表示,学校为了让学生提前出去实习,已经补课上了部分大三的课程,“但还是有些课没有上”。他表示,自己4号才考完试,7月20号就要求搬离宿舍,时间太紧了。A同学称,老师从4月份就催促大家办理离校手续,“我是6月底才办的,但并没有找到实习单位,而是通过关系找单位盖了章”。大二的B同学也告诉记者,自己班上差不多一半同学都没有找到工作,老师催促后,不少同学只好在申请表上随便填上一个实习单位。大二C同学也表示:“离校申请上我们自己要写“找到实习单位,自愿离校”,没有找到的,也必须写。
    随后,记者询问了两名宿舍管理员,他们表示,大二的学生的确要在7月20日之前搬出去。
    学校要求办理离校手续
    “你看我正在投简历,又在找房子,又在找工作,焦麻了。”一名来自永川的D同学很着急,如果在7月20日前找不到工作,自己就只有先回永川老家了。另一位E同学已经面试了好多次了,没有毕业证,很多单位都不要。她表示,要是住在主城还好,自己家在区县,只有在外租房。“房租贵。要是可以住校,我肯定选择住在学校找工作”。她表示:“7月20号以后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可以把东西寄存在学校,但人不能住在学校了。”
    学生们表示,学校给的理由是,让学生们早点找工作,错峰就业。但学生们认为,学校让他们搬出去,是为了给下学期的新生,把宿舍腾出来。
    在另一栋宿舍楼寝室,有两名学生家长正在帮孩子收拾东西。一名学生家长表示,之前接到了老师关于办理离校手续的电话,并就此事征求了家长的同意。“学校要求搬,我们家长也没有办法。”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也没有找到工作,“出去了再说,反正学校要求离校”。
    住宿条件的确比较紧张
    昨日,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院长郑重对此事作出回应。他表示,让大二学生出去实习,是按照国家加强高职学生实习的政策执行的,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工作经验。对于大二学生要办离校手续的问题,郑院长给出的解释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在离校实习期间,征得家长同意,有实习单位盖章的情况下才能完成离校手续,但是这个并不等于毕业手续。郑院长表示,学生们在毕业前要提前3个月回校,完成课程考试等,才能毕业。
    郑院长表示,据他了解,学校已经为85%的大二学生安排好了实习单位,剩下的学生会在9月30日之前安排妥当。他强调,没有找到实习单位的学生绝对不能签离校手续。他也表示,如果在学校附近实习的学生,需要留在学校住宿,肯定不强迫他们搬离宿舍,只需要缴纳住宿费即可。
    但郑院长也告诉记者,学校的住宿条件确实比较紧张,存在困难,“今年新生入校没有办法住”,希望学生谅解。据郑院长介绍,学校大二的学生有600多人。
    强制学生离校不合规定
    昨日,重庆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徐处长听说此事后,已向学校了解了情况。他表示,通过他们了解到的情况,学生写了申请、家长也同意,有实习单位的证明,学校是尊重学生自愿的,学生出去实习是没有问题的,按照市教委了解的情况,学校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
    徐处长表示,学生外出实习,不在学校住宿就不用交住宿费,也是合情合理的。但对于部分学生反映被强制离校的情况,他表示“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但需要有相关证据才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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