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30分,沙市区北京中路摩托车大市场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私家车与一辆公交车相撞。因事故现场未及时清理,导致交通拥堵约50分钟。
事发约20分钟后,记者赶到现场看到,现场正处在路中央,占据了2/3路面(如图)交通一片混乱。辆公交车,8被堵在现场,车上部分乘客下车步行或转乘。数分钟后,部分公交车不得不驶上慢车道,才得以离开。
发生事故的103路公交车司机向师傅介绍,事发时此处车流量较大,车上约有10余名乘客,无人受伤。事发后,他赶紧停车,引导乘客安全撤离。
轿车司机姚先生住在摩托车大市场内,事发时正准备开车外出办事,没想到发生了交通事故。
现场交警经现场勘测,认定事故双方均有责任。经协调,两司机最终私了解决。时20分,10两人各自开车驶离现场,交通恢复正常。
全国多城市已出台“私了”政策
2007年8月,北京保监局和北京市交管局便联合制定出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2009年8月,该办法又增加两项新规并开始实施。新规实施后,选择“私了”司机除可享受保费不上调等, “优待”还可以,免除交通违章罚款。该办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依照该办法自行协商解决。如因司机没有及时挪离现场而导致拥堵的,将受到200元的处罚,并和其他违法行为合并处罚。
去年8月8日,宜昌市主城区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启用。该市主城区道路发生未有人员伤亡且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无异议,应及时撤离现场,“快处中心”到办理保险理赔。对赔偿数额大小有争议,不撤离现场的,交管部门将严罚重处。
荆州“私了”政策将逐步推行
荆州市交管局四大队负责法制工作的副大队长丁红亮介绍,目前荆州市还没有出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保监会于2009年2月1日起出台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市民本可以通过,“私了”解决交通事故。然而,部分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大多数当事人都选择到交管部门,通过警方调查取证进行处理。
丁红亮称,长期以来,在大家的传统观念之中,交通管理纯粹是警方的事情。当事人也养成了等靠思想,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都要等待交警到现场解决。其实,轻微交通事故进行私了,不仅可以节省当事人时间,更能减少交通拥堵,同时还节约了出警成本。丁红亮表示,荆州市以后将逐步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在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对于损失较小的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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