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四川网友给省长留言,称他父亲在崇州市羊马镇嘉裕酒店项目工地干活时摔伤,并咨询工伤补偿问题。23日,崇州市信访局就此回复,称建议双方通过工伤鉴定的程序并最终以鉴定结果依法确定补偿金额。回复介绍,羊马新城建设指挥部已陪同伤者亲属到人社局咨询了工伤鉴定的具体程序,现家属已采纳此建议,同意按程序进行工伤鉴定,维护其合法权益。
【网民留言】
蒋省长,您好!我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小伙子,我们全家都在成都打工,2012年6月5日,我父亲在崇州市羊马镇嘉裕酒店项目工地做工时,从地圈梁上摔到负一楼的柱子墩上,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和尾椎骨挫伤,现在成都市东区医院疗养,骨科专家说以后都不能做活了。公司(中大建设)方面对这件事情不闻不问,因为我父亲没有签劳动合同,保险也没有买。您能帮助我们吗?
答复意见:
崇州市信访局【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收到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的留言后,崇州市羊马新城建设指挥部立即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的父亲吴X发摔伤一事属实,反映中大建设公司不闻不问一事不属实。中大建设公司在吴X发摔伤后立即安排了救冶。并先后支付了医药费2.73万元和生活费1.3万元,同时多次与伤者协商补偿问题。在9月初时医生建议出院休养,但因双方在补偿金额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而至今未办理出院手续。您父亲提出的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现已仲裁裁定吴X发与中大建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崇州市羊马新城建设指挥部已经与双方联系并协调,争取让双方采取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此事。但双方因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未能达成一致,羊马新城建设指挥部建议双方通过工伤鉴定的程序并最终以鉴定结果依法确定补偿金额。因工伤鉴定要求伤者入院时间至鉴定时需满半年,而吴X发受伤入院时间到2012年12月5日才满半年。基于以上情况,羊马新城建设指挥部已陪同吴X发亲属到人社局咨询了工伤鉴定的具体程序,现吴X发已采纳此建议,同意按程序进行工伤鉴定,维护其合法权益。
【网民留言】
领导们: 天府新区的环境卫生是我们省得脸面,但是华阳开往地铁世纪城的4、5路车脏的让我们每一个乘车的人感到羞耻,在这样脏的车内乘坐的确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因为这么脏的车可以在四川的天府新区畅跑没有任何部门来管理和整治,更何况我们每天上班要做华阳的4、5路车到四世纪地铁口,但是经常挤不上车或者等候时间超过15分钟,晚上下班如遇加班到10点回家,出了地铁那就只有任听野猪儿的要价了,这些问题我想市民已经有很多反映了吧,为啥一直得不到解决,如果只把天府新区交通便利只定格在南苑区域,你们是否考虑过广大老百姓的呼声,更何况现在倡导绿色出行,为何不可以将成都的公交整合,车辆前行一点,因为时常看见比如26路车经常人很少,可否修订一下线路,往天府大道四段直行,哪里有光明城市、慕和南道、家宜欣苑、辐射在天府新区边的华阳段,给需要每天前往市区的上班的市民带来实在的方便喃。
答复意见:
双流县交通运输局【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双流县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华阳4、5路车脏得让我们每一个乘车人感到羞耻”等的问题。经调查,4路公交有26台,发班时间为5-10分钟/班;5路公交有16台,发班时间为10分钟/班。经查看驾驶员发班签字表,4路、5路公交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班次运行,运行车辆定期进行安检。目前,4路公交车已被成都德鑫公交公司列入更新换代计划中。针对车辆脏的问题,双流县交通运输局已督促公司定期对车辆进行清理,保证车内、车外的卫生,确保乘客乘车环境的舒适度。 由于现阶段华阳、中和片区正在实施公交线路整合工作,待整合工作完成后,我们将对公交线路的发班时间、运行线路、运行车辆及公交刷卡等做出相应的调整,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舒适、安全、快捷的乘车环境。 二、关于调整26路公交运行线路的问题。经调查,26路公交是由成都市公交集团开行的线路,其线路走向、站点的设置由成都市交委审批。关于调整26路公交的线路的问题,需由成都市公交集团向成都市交委上报方案经论证、协调解决。
【网民留言】
尊敬的蒋省长:你好! 我原系崇州市公安局招聘民警,2001年被清退回家。我是于1986年4月依照《成公政(86)22号》和《崇公政(86)1号》文件(并报省公安厅批复),经考试合格被录用为招聘民警,持《成都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证》编号:6049,警号:5109071。诉求事项:1.请求认定本人身份;2.请求解决工作期间经济补偿;3.请求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实际问题。我先后上访若干次无果,无回音。另外,崇州市公安局告诉我:“查不到档案”。难道查不到档案就不管我了吗?为什么查不到?现在无助的我又该怎么办?我已等不起了!希望省长能为我做主!
答复意见:
崇州市委办公室【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给巨峰省长留言请求解决已被清退民警相关待遇的问题,经崇州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曾于2010年9月1日在崇州市进行信访反映该问题,当时接访领导签批了督办卡(群众来访督办卡〔2010〕90号),并转人事局、公安局调查:一是调查当时招聘是否有手续;二是调查清退时的政策规定。按照领导批示要求,经调查,在我局未查到关于网友考试录用为人民警察、聘用、清退的相关文件和人事档案。针对网上留言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再次开展了更深入广泛的调查,仍未查到关于我局在三江镇、怀远镇招聘、清退民警等相关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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