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抓了,西安市阎良区的赵某想:主动赔偿,也许能给儿子减免点刑罚,可让他着急的是,因为死者的家属没找到,法律也没有规定哪个部门可以出面,他不知道这个钱到底要交给谁……
女子被撞亡肇事者逃逸
10月14日晚8时许,在阎良区郭靳路赵庄村路段,一名约60岁的女子被撞倒,肇事者驾车逃逸。伤者被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身亡。
“死者穿深灰色的绿格子外套,红色塑料拖鞋。”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说,调查时,有村民说,该女子在附近已经三四天了,说话是蓝田或渭河以南口音,给她鞋她不要,给她吃的她都要。
通过现场遗留的碎玻璃、漆皮和半截雨刮器,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是农用车,10月16日找到了涉嫌肇事的小赵(22岁,阎良区人,已婚)。小赵开始说是在另外一个地方肇事,后来才承认当天他送芹菜返回途中,驾驶农用三轮车将人撞了,下车一看,周围没人,有些害怕,就驾车逃逸。
无法确认死者身份钱不知该赔给谁
嫌疑人小赵被刑拘了,但问题又来了,死者是谁?谁认识她?
10月19日,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在媒体上打出《认尸启事》,希望家属前来认领,但十多天过去了,始终没有找到死者家属。“按照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认领,超过一个月,只能按照无主尸体火化。”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朱维中说。
一方面民警在寻找失主,另一方面肇事者家属也比较积极,小赵的父亲经常往交警队跑,“我们要主动赔钱,你们说什么时候处理,钱给谁。”可是找不到死者家属,交警队也不知道钱该给谁。
■交警说法
以前民政部门代为诉讼现在可能不行了
“包括这起案件,近几年来,西安市阎良区出现了4起无名氏被撞身亡的事情。”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惠建锋说,去年有一起案件,后来经交警部门协调,民政部门代为诉讼,法院判决,赔偿了24万余元,由民政部门暂时保管,等找到死者家属再给,但现在恐怕不能这样做了。
惠建锋说,去年8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转发了《公安部关于征求〈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稿)〉意见的通知》。该征求意见稿提到,身份不明人员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无赔偿权利人或赔偿权利人不明,有关机关、部门或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刑事案件不影响,但民事赔偿就成了问题。”惠建锋说,从这一点来说,目前再采取民政部门代为诉讼的办法就不太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