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打工时不幸身亡,因赔偿款的分配问题,父母、妻子、女儿三代对簿公堂。
2009年6月,正阳县雷寨乡王围孜村村民杨彬彬在北京打工因意外事故身亡,杨彬彬家人获得赔偿款38万元,该款由其父杨顺峰全额收取。因杨顺锋不愿把钱交给杨彬彬的妻子刘婷婷,刘婷婷遂和女儿杨漫漫一起将公公杨顺锋、婆婆张小美告上法庭。正阳县法院以杨顺锋,张小美不当得利为由,判决杨顺锋、张小美向刘婷婷支付孙女杨漫漫的抚养费及其他应分配的补偿款共计152424元。判决生效后已3年多时间,但杨顺锋、张小美一直拒不履行。今年8月,杨漫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做思想工作做不通,法院决定对杨顺锋、张小美采取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杨顺锋、张小美最终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