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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要离婚父花钱买假判决书,结果女儿重婚被拘

日期:2012/9/27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父亲帮忙花600块钱买了一份假离婚判决书,女儿以为这就算离了婚,还和另外一名男子结婚。她的老公打工回来,发现老婆竟和别人一起生活,很是生气:“婚都还没离,老婆怎么成了别人的了。”
    9月25日,这名糊涂的女子因犯重婚罪,被长寿区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父亲
    帮女儿办离婚手续
    长寿区人韩某,出生于1970年,如今42岁。
    1995年,25岁的韩某在打工过程中认识了涪陵区的尹某,随后未婚同居,并于第二年6月生下了一个女儿。2000年3月,女儿都3岁了,两人才登记结婚。
    韩某嫁到尹家后,便将女儿交给父亲抚养,自己与丈夫到福建厦门打工。
    打工期间,两人几乎是两点一线,除了上班的地方,就是回到租赁屋,无所事事,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
    2008年7月,两人再一次发生争吵后韩某回到长寿,让父亲韩老汉为自己办理离婚手续。
    韩老汉果真前往涪陵区,准备为女儿办手续。在车上,他和车上的人说起女儿离婚的事情,车上的人议论开了,“女儿要离婚,也该是她去办,你当老汉的怎么能帮女儿离得到婚嘛?”
    “不是想离就能离的,男方没回来,也是干着急。”
    韩老汉恍然大悟:“看来女儿的婚不好离哦。”
    女儿 
    以为这就是真离婚
    到了涪陵,韩老汉到民政部门打听后得知,办离婚手续确实很麻烦,便唉声叹气来到涪陵长途汽车站,  准备打道回府。一名乘客闻讯,给他出了个馊主意———找人买个假的法院离婚判决书。
    老实巴交的韩老汉信以为真,四处打听,最后在涪陵城区花600元买了一份假的离婚判决书。
    回家后,韩老汉将买假判决书的事告诉给女儿。
    女儿更是荒唐,认为已经花钱买了这个离婚判决书,就算是把婚离了。她还打电话通知了尹某,“我们两个离婚了,还有法院的判决书。”
    尹某以为老婆是开玩笑的,也就没当成一回事,继续在外打工。
    同年11月,韩某与邻封镇的李某认识后同居。第二年2月20日,韩某持假离婚判决书与李某办理结婚登记,两人携手外出打工去了。
    老公
    回家发现老婆跑了
    今年3月,打工多年的尹某回到长寿,邻居们传出风言风语:“你的老婆都跟别人跑了,绿帽子戴起舒服哦。”
    尹某从韩老汉的口中证实了此事。“婚都还没离,老婆怎么能够和别的男人结婚呢?”震怒之下的尹某向警方报案。
    警方来到韩家了解情况,并向韩老汉告知了问题的严重性。韩老汉被吓得惊出了一身冷汗,立即电话联系上在外打工的韩某。
    韩某得知自己犯重婚罪,后悔不已,立即赶回长寿自首。
    长寿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韩某出示了当年买来的假离婚判决书,声泪俱下地说,自己根本没想过这是在犯罪。
    长寿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持虚假的离婚民事判决书非法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韩某案发后主动到公案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以重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邢海龙 李传昌
    法官释法
    办案法官称,《婚姻法》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是由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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