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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某县登记结婚领竹子,二婚被拒领因不忠于爱情?

日期:2012/9/13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凭什么初婚夫妇可以免费领竹子?我们再婚夫妇不行?”前日,青神县居民、42岁的张荣仍愤愤不平。他的不解源自青神县民政局的规定,青神籍初婚夫妇领证时,可免费获赠一窝竹子,并统一种在结婚纪念林里,拥有所栽竹子的命名权和所有权等,再婚夫妇和外地新婚夫妇则无此待遇。
  新人:领竹被拒心里堵得慌
  3年前,在青神某企业上班的张荣和妻子离婚。后来,张荣认识了小邹,今年7月初,张荣和小邹一同到青神县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那天领证的人有好几对,有一对新人领完证后,工作人员说,‘你们可以免费领取一窝竹子,明年3月将统一栽种在结婚纪念林里,还会免费制作纪念牌。’”张荣说,“我们领完证后,主动咨询工作人员,想免费领取竹子。但工作人员委婉地拒绝了我们,说只有青神籍的初婚夫妇才能免费领竹苗,栽进结婚纪念林。”
  “婚姻自由,再婚无错,为何要区别对待?”张荣说,自己当时心里很不舒服。
  初婚夫妇能享受免费获竹、统一栽种、拥有命名权等待遇,而再婚夫妇则只能自己购买自行栽种竹子,此举在青神县内颇受争议。
  民政局:倡导夫妻忠于爱情
  “是有这样的一个规定,今年四月推出的。”前日,眉山市青神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章铭洪介绍,“初婚夫妇领取结婚证时,视其自愿,可免费获赠一窝竹子,栽种在‘红色西山景区’结婚纪念林里,制作纪念牌,记载夫妇姓名,统一管理。如想多栽种,可以捐款的形式,每窝竹子10元。”章铭洪说,每年3月将统一栽种,届时会通知新人到场培土、浇水,照相纪念等,免费赠送竹子的费用由民政部门承担。
  不过,若是再婚夫妇前来领证,不但不能享受免费获赠竹子,即便在结婚纪念林里捐竹苗款也会被婉言拒绝。“苏东坡与第一任妻子王弗相识、相知、相恋于青神,让青神有了‘苏东坡初恋地’美誉,受他们影响,竹、爱情等文化在青神意义特殊。”章铭洪强调,这是为了提倡夫妻之间对爱情要忠贞不渝,也是想让大家知道,对婚姻忠诚者,会受到社会更多的尊重。
青神县的这一举动在当地颇受争议,支持者称对爱情忠诚才有更多“特权”和尊重;反对者称再婚原因甚多,并非都是不忠诚。
  对此,绵阳师范学院蒋洪老师称,领取结婚证时获赠竹子捐造结婚纪念林,值得推广,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妥之处。
  “不能说再婚就是对爱情不忠诚,只结婚一次就对爱情忠贞,有些人有婚外情,虽没有离婚但他们对爱情忠贞吗?”蒋洪表示,再婚夫妇如要栽竹,需自行购买,并且不能栽进结婚纪念林的做法,有歧视再婚夫妇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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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成都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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