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读者许先生反映,他于2011年11月在保亭某新建小区摔伤,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三级伤残。但他所在的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就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向保亭县相关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维权,要求公司支付各种赔偿126万余元。据悉,保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许孟波的申请。
据了解,今年30岁的许孟波是河南省偃师市人,几年前来海南务工。许孟波告诉记者,他之前曾是海南省某建筑工程公司聘用的员工。2011年11月,他在保亭某新建小区从事水电安装工作。2011年11月16日下午5时许,他在该小区4号楼施工时,不慎从六楼摔下,后被送到三亚市人民医院抢救。 经诊断,许孟波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并圆锥损伤、双下肢不完全瘫痪、右肺挫伤,右胸腔积液、右胫骨、距骨撕裂性骨折、腰椎体压缩性骨折、腰椎体右侧骨折。幸运的是,由于抢救及时,许孟波的命是保住了,但却造成了终身残疾。
许孟波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大难不死,但是却从此全身瘫痪,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也不能自理。2011年12月,许孟波向保亭县相关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他的伤势被认定为工伤,同时被三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三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
许孟波说,受伤至今已花费了近十万元的医药费。不仅他和家里多年的积蓄花费一空,还欠下了大笔外债。让他不理解和心寒的是,受伤后,他所在的公司除了最初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不闻不问了。“从六楼上摔下没有死,是我的幸运,可是一年多来公司对我不管不问,我真是心寒啊!”许孟波对记者表示,高昂的医药费用让许孟波原来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如今,许孟波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没有了经济来源,还有一个年仅一岁的小孩需要抚养,他感到很无助。
据了解,许孟波已向保亭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赔偿包括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66054元。
据悉,保亭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孟海波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