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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通报“8.21”交通事故情况

日期:2012/8/22 来源: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        

    8月21日下午17时许,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名民警执行公务后驾乘一辆牌号为“桂A1080警”的警车返回单位,途经南宁市亭江路亭子菜市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7名路人受伤,其中2人伤势较重,2辆电动自行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交警支队和警务督察支队组成联合调查组,赶往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市公安局和江南公安分局领导也赶到救治伤者的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探视,要求医院全力进行治疗。
    目前,7名伤者情况较为稳定,没有生命危险。警车驾驶员正在接受交警部门和警务督察部门的调查,其静脉血样经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未检出乙醇。联合调查组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公正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的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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